马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目录
日期:2024-07-17 08:36
政策文件:

主要职责 

序号 

具体职责(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负责科室 

科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点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方案办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织事业单位招聘,承办人员调配工作。

(三)推进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人才资源开发;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工作。

(四)统筹规划、协调和推进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五)承担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职业资格制度,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六)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负责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和落实待遇工作。

(七)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管理企业集体合同,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八)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查处有关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九)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管理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参与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组织监督检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情况。

(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管理、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十二)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

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的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信访、保密、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效能建设等工作。承担局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并负责综合汇总。组织协调重大课题调研。负责协调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和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办公室

严孟翔

0591-83687396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点:

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6层

2

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指导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管理工作,承办区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聘用备案事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管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直事业单位信息统计管理工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流动政策和政策性安置人员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表彰奖励政策制度。按权限负责各层次事业单位表彰奖励的人选推荐工作。初步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指导和协调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办有关表彰奖励事宜。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纪律惩戒制度。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等政策。

事业单位管理科

卢晓锋

0591-83683644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点:

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6层

3

具体承担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拟订、实施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管理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承担区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承担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区直机关工勤人员辞退及解聘人员补偿金的核定工作。指导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工作。

工资福利科

(区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

林琳

0591-83682641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点:

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6层

4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推进完善城乡均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各类群体就业促进和创业扶持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失业保险基本政策、拟订发展规划。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推进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问题和重大事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拟订人才引进和交流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拟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人才平台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专家服务基层等活动。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定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规划,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属地技工院校。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贯彻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就业人才科

李婷

0591-83980269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点:

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6层

5

负责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的具体实施工作。做好工伤窗口服务和网上运行的协调。负责全区工伤认定工作。监督指导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工伤保险参保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伤保险基金。

负责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承担行政许可及其他办事项目的统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承担行政服务窗口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社会保障科(审批科)

梁璋航

0591-83981922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点:

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2层

6

起草相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和执法监督相关工作。承担法制宣传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组织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审核区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和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企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意见)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制定相关政策及实施细则。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指导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负责全区仲裁员和调解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担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公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有关工作。

劳动关系法规科(审批科)

程宏

0591-83681991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点:

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6层

7

组织协调本系统重大项目立项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及本局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信息化建设规划相关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监督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监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情况、财务收支管理情况等的内部审计工作。

拟订城乡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的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待遇项目、给付标准,牵头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协调推动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乡养老保险基金。

基金监管财务科

陈晓君

0591-83980187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点:

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6层

8

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关突发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全区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社会公布。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负责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和培训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科

陈澍

0591-83681362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点:

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1层

9

承担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业务管理和经办工作。

社会劳动保险中心

曾芳晞

0591-83680166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

9:00-12:00 13:30-17:30

地点:

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行政(市民)服务中心

10

承担全区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相关工作职责。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林伟

0591-83685875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点:

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3层

11

贯彻落实人事人才的政策、待遇及有关制度;负责为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提供服务;负责流动人才及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代理;负责征集急需紧缺职位,开展全面向社会公开聘用人才活动;负责实施公益性继续教育人才资源开发培训;负责为重点联系单位提供工作信息和人才资源开发规划等公益性服务。

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林少玲

0591-83981339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点:

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5层

12

负责处理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卢辉

0591-83980329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点:

罗星西路30号时代广场3层

13

负责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求职登记、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协作开展职业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林少玲

0591-83981339

人力资源大厦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点:

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5层

行政(市民)服务中心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

9:00-12:00 13:30-17:30

地点:

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行政(市民)服务中心

来源:马尾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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