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机构职能目录
日期:2023-11-13 15:44
政策文件:
主要职责 序号 具体职责(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负责科室 科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点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和旅游[含文物,下同]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制定本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对台港澳)合作,区域协作和市场推广。完善图书馆、文化馆(站)、少体校和旅游等公共服务设施。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

(三)指导、管理相关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秀文化、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相关门类艺术、艺术品种发展。

(四)拟订文物(含水下文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物考古、文物保护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开展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的具体工作。依法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管理工作。指导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业务工作,依法承担全区文物和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工作。

(六)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投资和重大项目的协调、服务、检测、统计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精品线路和历史文化旅游、乡村旅游等旅游新型业态发展,指导红色旅游工作。

(七)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指导监督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文化、体育、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八)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全区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组织体育宣传、科研和教育工作。

(九)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全区体育训练,负责全区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人才的培养;组织协调各类体育竞赛工作。

(十)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全区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对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区委、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机关财务、政务公开、绩效管理、文秘档案、信息、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协调全系统安全保卫和信访工作,统筹协调新闻宣传、应急、议案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办公室 李真真 0591-8398792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点:福州市马尾区青洲路77号档案馆16楼
2 综合管理全区文化事业、文艺事业,研究拟订戏剧、戏曲、舞蹈、音乐、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专项规划计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组织开展重大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协调非营业性文艺演出和艺术赛事展演。负责规划、监督、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承担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负责乡村文化振兴和文化帮扶工作。指导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管理并组织实施对外及对台港澳文化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 文化科 柳虹 0591-88027739
3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按照规定权限,承担本部门进驻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及其它办事项目的统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负责入驻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办机关法律事务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协调文化体育和旅游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招商工作,引导文化体育和旅游业社会投资。负责编制文化体育和旅游重大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 审批科 彭雨婷 0591-83981800
4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竞技、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负责指导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体育活动;协调区体育总会等组织开展全区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协调竞技、群众体育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负责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评定和管理工作;组织并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指导全民健身工程及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有关工作。指导、管理并组织实施对外及对台港澳体育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 体育科 陈南榕杰 0591-83981800
5 全面推进全域旅游,拟订全域旅游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域旅游发展规划,负责指导旅游康养、旅游文化、旅游生态等新业态的创建评定。承担旅游资源普查、专项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推进全域旅游。统筹实施和指导A级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承担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指导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服务质量标准评定工作。拟定马尾区旅游品牌形象推广和旅游促进奖励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旅游领域对外、对台港澳交流合作工作,指导旅游市场营销和旅游线路的开发。负责指导特色小镇、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等工作。 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林财能 0591-83999019
6

(一)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二)承担全区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与日常巡查工作。

(三)指导文物保护修缮和开发利用等工作。

(四)组织协调全区范围内考古(含水下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区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巡查和工地检查工作,参加业主单位组织的技术交底、隐蔽工程检查、阶段性验收。

(六)协助执法部门查处文物违法案件。

区文物保护中心 张征 0591-63035159
7

承担辖区内的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行政处罚以及相关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能;受区主管部门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双重领导。具体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依法对辖区内演出和娱乐市场、网吧及网络文化经营、电子游戏、动漫、艺术培训、美术和艺术品销售、文物保护管理和经营、建设工程的文物勘探等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和查处。

(三)依法对辖区内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彩票销售、体育消费等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和查处。

(四)依法对辖区内违法安装、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受设施、破坏广播电视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等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和查处。

(五)依法对辖区内旅游景点、星级酒店饭店经营、旅行社经营及导游人员等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和查处。

参与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治理工作。

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陈治耀 0591-88027265
8

(一)根据上级有关图书馆的政策法规,推进图书馆建设和发展。编制馆藏信息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需要。

(三)统筹协调馆藏信息资源采访,优化配置信息资源。组织馆藏,对各类信息资源进行加工整序和管理,开发、保存和维护信息资源。

(四)开展信息资源流通阅览、参考咨询、阅读推广、资源导航等工作。并利用图书馆的资源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

区图书馆 林尊义 0591-63150339
9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进行群众文艺理论研究;辅导基层文化站和业余文化组织开展文艺活动;收集、整理、挖掘、传承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文化交流活动。 区文化馆 周凯 0591-88027769
10 马尾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的主要职责:负责全区竞技体育、学校体育、社会体育、以及青少年体育训练,提高运动水平、增强人民体质。参加各项赛事,开展各类体育交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黄元贤 0591-83986260
来源:马尾区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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