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3-11-10 16:58
政策文件:

  机构简介: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福州市马尾区应急管理局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马尾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地址位于福州市马尾区青州路77号档案馆大楼15层。局机关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科、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等3个内设科室,联系方式:0591-83684112(值班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局党委书记、局长丁祥泰:主持局党委、局务全面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矿、商贸、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要求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指导落实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和区政府制定的负责同志协调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抗洪抢险、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推进消防、森林和草地火灾扑救、地震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落实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达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减灾委员会、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呼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等部门再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指导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区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区委和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协调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气象局、区地震部门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品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地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地火险、火灾信息。

  (2)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早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必要时,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意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发改局(区粮食和物资儲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意管理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职责分工用决策,组织编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采购、收儲、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等部门在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相关职责,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体为: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区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4.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在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头负责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建立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具体职责分工如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土建、建筑电气、暖卫、通风给排水)质量监督管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工业安装工程(含设备、工业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及防属绝热)质量监督管理。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化工建设项目(危化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港口码头等水工建筑物的质量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安装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5.关于矿井关闭监管的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区总体规划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和生产开发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越批准范围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将相关矿并关闭与监督情况及时抄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我区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

  6.关于矿山监管的职责分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窄头,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矿山的监督管理工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无证和超层越界开采的矿山进行监督和整治;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进行监督和整治;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的矿山进行监督和整治。

  7.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烟花办日常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和应急救援工作。区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参与界定禁燃区城、部位;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燃放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等。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核发营业执照,并监督管理烟花爆竹市场经营活动。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烟花爆竹承运单位、运输工具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资格认定及其监督管理,配合区公安局查处违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消防机构负责燃放烟花爆竹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参与燃放事故案件抢险救灾处置、区城管局要及时做好燃放期间的保洁工作,区生态环境局做好禁放区城内空气、环境质量监测。

  8.关于铁路道口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区铁路道口安全的综合监管,牵头建立铁路道口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把全区铁路道口安全监管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安全防护设施和监控设施一并纳入道路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区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安全防护设施和监控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中涉及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安全防护设施和监控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区公安局负责维护全区铁路道口交通安全,依法处理铁路道口交通事故。

  领导分工 :

  

  连勇,男,1976年8月出生,福建福州人,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马尾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委、局务全面工作分管抗旱、森林防火应急救援工作 

   

   

  吴钦振,男,1965年5月出生,福建福州人,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马尾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五个一”主题公园运维工作,助局党委书记、局长委托交办的有关工作。 

   

   

  林小明,男,1974年11月出生,福建霞浦人,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马尾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工矿商贸、企业标准化创建、诚信信用建设,烟花爆竹危化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事故调查、反恐、禁毒、旅游、科技等工作,并承担局党委书记、局长委托交办的有关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任明乐,男,1973年8月出生,福建福州人,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马尾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三级主任科员。

  分管信访综治维稳党务党风廉政、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工会、机关效能、政务公开、绩效考评、信息化、新闻、双拥、扶贫行政审批、放管服、办事窗口、区减灾、抗震救灾、消防安全等工作,并承担局党委书记、局长委托交办的有关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办公室、综合协调科 

   

   

  任飞,男,1973年11月出生,福建福州人,大学本科,九三学社,马尾区应急管理应急救援中心主任(事业副科)。 

  协助局长做好抗旱、森林防火应急救援工作,并承担局党委书记、局长委托交办的有关工作。 

   

   

来源:马尾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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