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和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是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管委会和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地址位于马尾区协洲路6号。内设指挥中心、刑事侦查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法制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禁毒大队、海防大队、政工室、警务保障室、警务督察大队、森林警察大队,下辖罗星派出所、亭江派出所、快安派出所、琅岐海防派出所、水上派出所,管理琅岐公安分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委、管委会、区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并督促检查下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部署和指导全区公安工作。
(二)研究和推进公安工作改革,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公安管理体制,负责全区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训练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三)为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对策。
(四)组织、指导并直接参与查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各类重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的查处。
(五)依法管理和检查指导全区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边境保卫和公民出入国境、往来港澳地区和入境我区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工作。
(六)指导、检查监督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七)依法管理、监督和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
(八)组织实施对我区视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区公安科技和通信组网工作;主管全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管理和监察工作。
(十)统筹规划公安装备设施,为全区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张文,马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马尾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区公安局全面工作。
余洪海,马尾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协助分管政工室、警保室、审计室。
黄建春,马尾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分管交通警察大队、法制大队;联系快安派出所。
陈有平,马尾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琅岐分局局长:主持琅岐公安分局工作;联系琅岐海防派出所。
施建平,马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张学登,马尾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分管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联系水上派出所。
林平,马尾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分管指挥中心、出入境管理大队;联系罗星派出所。
陈戈,马尾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分管治安管理大队、海防大队、森林警察大队,代管政工室日常工作;联系亭江派出所。
办公时间及地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协洲路6号
联系方式:0591-8398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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