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光学院六期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2-10-12 10:48
政策文件:

  阳光学院六期项目位于福州市马尾区登龙路99号,选址面积110331.4平方米(含部分代征道路),用地性质为高等院校用地,业主为阳光学院。我局于2021年06月审核通过该项目总平面方案调整,总计容面积113414.8㎡,容积率为1.08,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

  建设单位现申请对原批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内容涉及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及位置、绿地位置、1-2#部分教学楼调为综合楼(详见附图),调整后该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均维持原指标,各项指标满足土地合同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 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21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建筑科反映(联系电话:8368925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监察室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685932)。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马尾区君竹路172号三鑫财富中心。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12日         

来源: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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