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海丝申遗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尾区海丝史迹保护和申遗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5-29 15:50
政策文件:

船政管委会、船政文化保护开发有限公司、罗星街道、亭江镇:

   《马尾区海丝史迹保护和申遗三年行动方案》经马尾区海丝申遗工作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马尾区海丝申遗工作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0年5月25日

马尾区海丝史迹保护和申遗三年行动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海丝史迹保护和申遗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0〕31号)的文件精神,我区入围2处海丝史迹遗产点,分别为迥龙桥及邢港码头(闽安古镇)和罗星塔。全面推进我区海丝史迹保护和申遗工作,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有利于突出中华文明历史文化价值,有利于体现中华民族精神追求,有利于向世人展示全面真实古代中国和现代中国”和“写好新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新篇章”等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切实做好福州海丝史迹的保护和联合申遗等各项工作,融入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与海丝申遗城市共同参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城市文明对话和友好合作,为促进沿线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及其《操作指南》的标准和要求,遵循文物保护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方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根据国家文物局整体工作部署,融入海丝申遗城市联盟,借鉴学习陆上丝绸之路成功经验,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海丝史迹保护和申遗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推进我区海丝史迹保护和申遗工作,积极做好海丝史迹的保护研究、展示利用、监测管理、宣传推广和合作交流等工作,提升我区海丝史迹保护水平,推动实现联合申遗成功。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申遗管理协调机制

1.完善海丝申遗城市联盟对接机制。积极参加海丝联盟城市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福州海丝史迹的保护研究、展示利用、监测管理、宣传推广和合作交流等工作。(责任单位:区申遗办,配合单位:船政管委会、船政公司)

2.健全海丝申遗组织机构。加强对我区海丝史迹保护和申遗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落实长效协调机制,强化日常推进机制,每半年由区申遗办召集召开一次区海丝史迹保护和申遗工作小组会议,每季度区申遗办召集召开区海丝史迹保护和申遗联络员会议,加强日常联系、协调,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工作部署。充实区申遗办工作人员,固定办公场所,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责任单位:区申遗办、船政管委会、船政公司,配合单位:罗星街道、亭江镇)

3.设立各海丝史迹点保护管理机构。2个海丝史迹点设立专门的保护管理机构,明确管理权限和工作职责,落实专职人员,保障海丝史迹点的现场管理用房。(责任单位:船政管委会、船政公司,配合单位:罗星街道、亭江镇)

(二)积极提升海丝史迹保护水平

4.积极推进迥龙桥海丝史迹点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积极推进我区海丝史迹点迥龙桥及邢港码头(闽安古镇)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责任单位:文旅局、船政公司,配合单位:亭江镇)

5.编制海丝史迹保护专项规划。根据国家文物局的要求,在市文物局指导下,罗星塔、迥龙桥海丝史迹点年内要启动保护规划、管理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各海丝史迹点的保护、管理和控制要求。(责任单位:区申遗办、船政管委会、船政公司、资规局)

6.制定专项保护管理办法。罗星塔、迥龙桥海丝史迹点需制定完善海丝史迹点管理制度(办法),明确海丝史迹点的保护对象、保护界限及管理要求、管理规划的法定地位、管理机构、协调机制、规划衔接、保护经费保障等相关内容。(责任单位:区申遗办、船政管委会、船政公司、资规局、财政局)

7.开展海丝史迹点文物保护修缮和环境整治。按照世界遗产保护要求,在市文物局指导下,各海丝史迹点部署编制文物保护修缮和环境整治设计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实施。(责任单位:船政管委会、船政公司、住建局、资规局,配合单位:罗星街道、亭江镇、文旅局、房地产公司)

8.完善海丝史迹点各类档案建设。建立福州海丝史迹基础数据库,收集、整理各海丝史迹点资料;设立专门档案室,配备专业人员,完善相关设施、设备。(责任单位:区申遗办、船政管委会、船政公司,配合单位:档案馆)

9.开展日常监测管理工作。罗星塔、迥龙桥海丝史迹点保护管理机构编制海丝监测方案,分阶段实施监测工程。并将监测工作纳入到保护管理机构的职责中,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船政管委会、船政公司,配合单位:文旅局、亭江镇)

10.开展海丝申遗工作培训。定期组织举办海丝申遗文物保护和日常管理等专业培训班,帮助各海丝史迹点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提高专业水平。由罗星塔、迥龙桥海丝史迹点编写英文讲解词,配备专业英文讲解员。(责任单位:区申遗办、船政管委会、船政公司)

11.建立健全海丝史迹点相关规章制度。罗星塔、迥龙桥海丝史迹点保护管理机构制定文物专项巡查日常维护、文物保护工程、三防、灾害应急预案、游客管理、村规民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责任单位:区申遗办、船政管委会、船政公司、罗星街道、亭江镇)

(三)积极拓展海丝文化合作交流

12.深化福州海丝主题研究。与相关的境内外学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开展合作,围绕海丝史迹点进行专题学术研究。(责任单位:区申遗办、船政管委会、船政公司)

13.设置福州海丝文化常设展和配合开展全国巡回展。积极参与海丝城市联盟组织的海丝文物全国巡回展。在各海丝史迹点设置常设的专题展,突出史迹相关海丝遗产特征及价值。(责任单位:船政管委会、船政公司)

14.加强学习和交流,共同打造海丝文化品牌。利用国内、外海丝城市文化交流平台,借鉴学习成功经验,开展与其他海丝申遗城市之间的交流合作,以扩大眼界、拓展思路、借鉴经验。(责任单位:区申遗办、船政管委会、船政公司)

15.开展海丝文化宣传。编写福州海丝史迹保护和申遗的相关中英文读本,配合做好海丝申遗中英文官网和网络媒体宣传平台建设;开展海丝申遗宣传进社区、进学校等工作;组织开展新闻报道。(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申遗办、船政管委会、船政公司、教育局)

三、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区海丝史迹保护和申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牵头协调机构,建立落实长效协调机制,充实人员力量,加强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将海丝保护和申遗工作经费列入区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强化监督检查。为确保我区海丝申遗工作的落实到位,各海丝史迹点保护管理机构通过定时报送落实情况、日常督察等机制,做到评价有体系、完成有时限、工作有实效。

 

附件:1.马尾区海丝史迹保护和申遗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表

 

 

 

 

 

 

 

 

 

马尾区海丝申遗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0525

 

 

 

      


附件1

马尾区海丝史迹保护和申遗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时限及要求

1

建立健全申遗管理协调机制

1.完善海丝申遗城市联盟对接机制。

区申遗办

船政管委会

船政公司

持续开展(配合市申遗办)

2、健全落实我市海丝申遗长效协调机制,强化日常推进机制,落实半年小组例会、季度联络员例会制度;固定办公场所,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

区申遗办

船政管委会

船政公司

持续开展(配合市申遗办)

3.成立区海丝史迹保护和申遗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属地长效协调机制,配备有必要的人员,加强对属地政府海丝史迹保护和申遗工作的组织领导。

区申遗办

船政管委会

船政公司

罗星街道

亭江镇

2020年5月前成立,持续开展

4.设立罗星塔和迥龙桥海丝史迹点专门的保护管理机构,明确管理权限和工作职责,落实专职人员及现场管理用房保障。

船政管委会

船政公司

罗星街道

亭江镇

2020年5月前设立

2

积极提升海丝史迹保护水平

5.推进《福州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与申遗总体方案》编制工作,按照要求,完善海丝史迹点相关资料;对接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考察评估工作。

区申遗办

船政管委会

船政公司

文旅局

资规局

2020年3月前提供,以后持续完善(船政管委会和船政公司分别负责罗星塔和迥龙桥资料收集及现场考察评估工作)

6.推进迥龙桥海丝史迹点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文旅局

船政公司

亭江镇

根据国家文物局安排工作进度

7.编制海丝保护专项规划。根据国家文物局的要求,罗星塔、迥龙桥海丝史迹点年内要启动保护规划、管理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各海丝史迹点的保护、管理和控制要求。

区申遗办

船政管委会

船政公司

资规局

 

2020年6月前完成(在市文物局总规编制完成的情况下编制罗星塔和迥龙桥的专项规划)

 

 

8.积极开展《福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的宣传工作,增强社会保护意识,开展条例翻译工作。

区委宣传部

区申遗办

船政管委会

船政公司

2020年6月完成翻译工作,持续开展宣传。(配合市申遗办)

9.各海丝史迹点属地政府需制定完善海丝史迹点管理制度(办法),明确海丝史迹点的保护对象、保护界限及管理要求、管理规划的法定地位、管理机构、协调机制、规划衔接、保护经费保障等相关内容。

区申遗办

船政管委会

船政公司

资规局

财政局

 

2020年9月完成

10.开展海丝史迹点文物保护修缮和环境整治。按照世界遗产要求,各海丝史迹点部署编制文物保护修缮和环境整治设计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船政管委会

船政公司

住建局

资规局

罗星街道

亭江镇

文旅局

房地产公司

2021年3月前完成(罗星塔由船政管委会负责、迥龙桥由船政公司负责)

11.建立福州海丝史迹点基础数据库,收集、整理海丝史迹点资料;设立海丝史迹专门档案室、配备专业人员,完善相关设施、设备。

区申遗办

船政管委会

船政公司

档案馆

2020年6月前设立专门档案室,建立初步的资料体系。以后持续完善。

12.开展日常监测管理工作。由罗星塔、迥龙桥海丝史迹点编制海丝监测方案,分阶段实施监测工程。并将监测工作纳入到保护管理机构的职责中,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船政管委会

船政公司

文旅局

亭江镇

2020年9月前完成监测方案,持续开展监测。(罗星塔由船政管委会负责、迥龙桥由船政公司负责)

13.开展海丝申遗工作培训。定期组织举办海丝申遗文物保护和日常管理等专业培训班,帮助各海丝史迹点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提高专业水平。

区申遗办

船政管委会

船政公司

 

参与市申遗培训班学习

14. 罗星塔、迥龙桥海丝史迹点编写英文讲解词,配备专业的英文讲解员。

区申遗办

船政管委会

船政公司

 

2020年6月前落实。(中文讲解词由区申遗办负责、翻译及讲解员由船政管委会、船政公司落实)

 

 

15.建立健全海丝史迹点保护相关规章制度。罗星塔、迥龙桥海丝史迹点要制定文物专项巡查日常维护、文物保护工程、三防、灾害应急预案、游客管理、村规民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区申遗办

船政管委会

船政公司

罗星街道

亭江镇

 

2020年9月前制定相关制度,以后持续完善。(总规章由区申遗办负责、各史迹点负责具体专项方案、镇街管辖的史迹点负责村规民约)

 

 

 

 

 

 

 

 

 

 

 

 

 

 

3

 

 

 

 

 

 

 

 

 

 

 

 

 

 

积极拓展海丝文化合作交流

16.设立福州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研究中心

区申遗办

 

2020年5月(配合市申遗办完成)

17.建立福州海丝史迹网络虚拟博物馆

区申遗办

 

2020年9月(配合市申遗办完成)

18.开展海丝史迹保护和申遗专项研究,召开福州海丝研讨会

区申遗办

船政管委会

船政公司

 

持续开展(配合市申遗办完成)

19.海丝史迹点属地政府应与相关的境内外学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开展合作,围绕海丝史迹点进行专题学术研究。

区申遗办

船政管委会

船政公司

 

 

2020年6月前达成合作意向,2021年3月前形成成果报告。

20.积极参与海丝城市联盟组织的海丝文物全国巡回展

区申遗办

船政管委会

船政公司

 

 

持续开展(配合市申遗办完成)

21.在各海丝史迹点设置专题展,突出史迹相关海丝遗产特征及价值。

船政管委会

船政公司

 

 

2020年12月(船政公司优化闽安楼展览、船政设置罗星塔专题展)

 

 

22.加强学习和交流,打造福州海丝文化品牌。利用国内、外海丝城市文化交流平台,借鉴学习成功经验,开展与其他海丝申遗城市之间的交流合作,以扩大眼界、拓展思路、借鉴经验。

区申遗办

船政管委会

船政公司

 

 

2020年12月(配合市申遗办完成)

23、开展海丝文化宣传。编写福州海丝史迹保护和申遗的相关中英文读本,配合做好海丝申遗中英文官网和网络媒体宣传平台建设;开展海丝申遗宣传进社区、进学校等工作;组织开展新闻报道。

区委宣传部

区申遗办

船政管委会

船政公司

教育局

 

持续开展(配合市申遗办完成)

 

 

 

 

来源:马尾区文体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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