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0-01-20 15:19
政策文件:

  我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知法、用法,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努力创造良好的民主法制环境,有力地促进了我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稳定。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

  (一)坚持领导干部学习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精神。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不断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 紧迫感,领导重视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关键,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前进的推动力,局领导班子始终将法治政府工作纳入农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我局涉及的执法种类繁多,有农业执法、畜牧执法、农机执法、渔业执法、水政执法等特点,局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除参加省、市业务部门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外,我局及各有关科室都有针对性地开展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二)加强法律知识宣传。我局积极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加大《水法》《动物防疫法》、《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的学习、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同时我局执法人员结合日常执法,深入农村基层,走村入户,送法律知识到山上、田间、船上,大张旗鼓地开展农业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基层干部与农村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完善制度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一)抓好机关效能建设。一是不断深化拓展政务公开制度。将我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首问负责、监督电话和限时办结等内容在我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方便群众查询政策与办理程序。是规范行政审批和执法。认真按照部委、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对审批项目再次进行梳理,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着力构建权界清晰、运转高效、法制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同时,创新对行政执法的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实行“一公开”,不断提高“放、管、服”工作水平。强化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监管。审批科工作人员全部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我局所有审批事项,承担全局的行政审批职能。通过加强对窗口的监管,以问题为导向,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配备和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和服务用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是加强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重新制作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和对内政务公开栏,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并指定专人及时汇总更新,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工作基础,切实提高机关的办事效率和工作透明度,保障党员、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党务、政务在阳光下运行。

  (二)做好信访“12345”等维稳工作。认真落实区维护社会稳定暨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实行开门接访、领导下访制度。定期组织各责任科室和单位对涉及我局职能部分不安定因素进行全面摸排,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细致办理“12345”便民呼叫中心的诉求内容,不断完善处理“12345”、群众来信来访、信访告知、信访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群众意见办理告知制度和反馈机制,努力做到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三、文明执法,依法治农

  (一)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我局不断规范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对各类规章制度进行清理,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加强工作的透明度,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行为。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细化岗位职责,按照“定岗、定责”的要求,健全完善各科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体系。认真实行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教育,执法队伍依法办案、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自觉性大大提高。

  (二)不断强化农业农村执法工作。我局扎实加强农业农村执法工作,并坚持执法办案和法治宣传相结合,寓法治宣传于执法办案中,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一是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开展涉农市场整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维护农民利益。加强农产品质量源头监管,二是扎实开展农机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农机安全监管,切实把农机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开展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港口巡查,及时推进渔船年检。三是扎实开展水环境治理。组织执法人员每周两次对沿江堆砂场及占用河道行为进行巡查,对非法占用河道、填江造地、破坏水利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教育。扎实推进“河长制”,明确了“河长”职责,不断完善内河管理长效机制。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取水许可审批,有效控制取水总量。严格规范执法,狠抓非法采砂、运砂等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我区继续采取水政、海监与船艇大队联合执法模式,加大对非法采砂的打击力度,开展海漂垃圾治理,努力改善海洋环境。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1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37号)和《中共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名称和规格等事项的通知》(榕委编办〔2019〕122号)的精神,整合区农业机械管理站(农业机械监理站)、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水政监察大队、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罗星中队、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琅岐中队,以及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区农村经营管理站和区畜牧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执法职责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特制定《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关文件的通知》其中包含《福州市马尾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福州市马尾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福州市马尾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移交、保存、管理、使用工作制度》、《福州市马尾区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决定文书工作细则》、《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执法文书范本、《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执法行为流程图》和《行政执法公示流程图》。

  福州市马尾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15日

来源:马尾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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