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思路
日期:2014-11-20 11:05
政策文件:

  一、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和“建设清新马尾”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生态区创建、污染物总量减排、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项目环保审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生态马尾”成为马尾亮眼的名片,为建设宜居宜业的马尾新城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基础。

  今年1-9月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4%;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闽江干流水质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7.3分贝;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平稳运行。国家生态区创建通过验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通过环保部技术核查,全区生态水平有效提升。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为实现马尾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扎实推进国家生态区建设。

  1、全力建设国家生态区。2014年3月31日,我区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区考核验收工作,成为福州市首批通过国家生态区考核验收的城区。制定《马尾区持续推进国家生态区建设2014年工作计划》,巩固与深化国家生态区创建成果,持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马尾区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贯彻实施意见》经区委八届八次全委会审议通过。

  2、扎实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完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综合信息系统网站建设并投入运行。7月,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通过环保部技术核查,目前根据国家技术核查组意见,抓紧整改,迎接10月底国家三部委验收。引导企业持续有效运行区域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组织全区内审员进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培训,提高内审员管理能力。

  3、推进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多次组织北京大学、福建师大等高校及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团队赴琅岐岛现场考察,并与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及国土等区直部门进行交流研讨,全面开展琅岐岛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4、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继续做好亭江片区、琅岐片区18个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并督促做好设施的运行、维护与管理,确保整治成效,巩固示范成果。

  (二)持续推进重要污染物减排。

  1、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减排。根据《福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和《福州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减排计划》任务要求,制定、实施了《马尾区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下达12项2014年度重点减排项目。青州、快安和长安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目前青洲污水处理厂日处理2.2万吨,快安污水处理厂日处理2.3万吨,长安污水处理厂日处理0.6万吨,有效处理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达到序时要求。已按期关停鑫杰特(福建)建材有限公司和福建省中联建材微粉有限公司;经市减排办审核,我区上半年总量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2、强化监管力度。坚持从源头上控制总量。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和项目验收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区内重点项目推行项目提前介入,快速审批,提升前期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有效控制排污企业污染物的排放,确保增产不增污,力求增产减污。坚持严格执法检查,促进减排项目发挥效益。截止10月15日,环评审批68个、竣工验收25个,提前办结93家,提前办结率100%;出具项目环保初审意见11个;出具企业守法证明41份。

  3、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将清洁生产审核作为结构减排的重要抓手,抓实抓好,从源头上削减总量。中铝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中钢公司和LG伊洛特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通过专家评估,大地管桩有限公司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统一食品、东联纸业、金红叶和华映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4、认真开展污染治理工作。一是继续强化危险废物管理。截止10月15日共审批转移危废29家企业47次,转移危废844.376吨,医疗危废规范处置率100%。二是加强涉及重金属的企业的管理。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规范涉及重金属的企业的管理,开展月报告制度,控制重金属的排放总量,开展专项检查,消除可能产生的污染隐患,防止重金属污染的发生。三是加强核辐射监管。建立企业应急预案,加强日常检查,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强化企业管理。                                                                                                                                                                                            

  (三)认真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1、严格落实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制定《马尾区2014年度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确定年度重点整治项目,强化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明确各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同时,做好协调督促工作,建立月报告制度,定期通报,促进我区闽水整治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重点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养殖污染整治、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业污染整治等方面工作。完成白眉水库、闽江备用水源地、亭江浩溪水库、新店水库、琅岐经济区5个乡镇水源地等在内的9个水源地水质监测;完成闽江六江断面、林浦河、磨溪、君竹河等地表水水质监测,共获得2000多个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数据表明,全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闽江干流国、省、市控监测断面水域功能达标率均为100%,闽江支流磨溪河水域功能达标率为100%。

  2、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

  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摸清了各水源保护区的蓄水量、供水量、服务人口、环境应急预案等基本情况,全面掌握了饮用水源地基础信息。积极开展水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强化水源保护区巡查检查,并与区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邀请区政协委员视察白眉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坚持巡查制度,发现可能影响饮用水源地安全的行为时,及时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理,确保饮用水源安全。继续落实水源水质监测制度,遇到不利气象等加大监测频次。

  3、继续开展养殖业污染整治

  我区制定了《马尾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及《马尾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削减计划》。一方面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通过长效管理,防止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回潮,另一方面巩固禁养区外3家规模化养殖场全过程治理,强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从而有效地控制畜禽养殖污染。

  4、深入开展工业污染整治

  深化对重点行业的工业污染防治,加大对工业污染排放的监管力度。中铝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废水循环利用工程已完成并投入使用;继续强化辖区内重点行业污染管理,特别是对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企业监管,确保企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四)大力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区政府制定的五个专项行动方案,从三个方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开展城市面源综合整治

  (1)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扬尘污染整治,2014年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200余人次对全区在建工地及拆迁工地的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马尾区住建部门予以查处,并与马尾区市容局建立环保、城管联动机制,有效地打击因建筑渣土未及时清运、渣土车在运输过程滴、洒、漏从而产生扬尘等问题。

  (2)实施堆场扬尘专项整治。开展码头堆场扬尘防治工作,福州港马尾港务公司已配备了9部固定喷淋设施和1部移动喷淋设施,定时喷淋,设置了一面防尘网;福建省砂石出口有限公司松门作业区建成了11套自动喷淋系统,定时喷淋,同时对死角处采取布管到位补充喷淋,确保覆盖到所有堆场,按要求建成车辆出港清洗槽和污水沉淀池并投入使用,两家码头堆场均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开展水泥建材行业粉尘治理,对华源、源润、通宇建材等水泥建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通宇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处罚,要求对存在的粉尘污染问题限期整改并安装在线视频监控系统。

  (3)严格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召开餐饮业油烟专项整治会议,全面部署油烟治理工作。实行分组、分路段、定人对城区近300家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企业的油烟污染进行监管,督促各经营者全面进行油烟整治。召开大、中型饮食业、机关、企事业、高校、医院等饮食业经营者会议,签订《福州市马尾区餐饮业油烟整治承诺书》要求各经营业主按照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开展清洗等维护保养工作,以保障油烟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

  (4)加大垃圾焚烧、秸秆禁烧的查处与宣传,向马尾区三镇一街政府发放了《关于做好2014年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的函》,要求各镇、街政府按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引导农民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加强巡查,今年共查处了3起违规焚烧垃圾行为,共罚款26000元。

  (5)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我局按时完成了全区9家加油站和2家油库的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建设,其中,中石油马尾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已通过验收。

  (6)开展大气自动监测点位周边污染源排查。开展快安、马医、亭江大气自动监测点位周边的污染源排查,加强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治。督促大拇指环保公司、志品建材有限公司采取安装喷淋设施进行有效喷淋等措施解决粉尘污染,改善大气自动监测点位周边环境空气质量。

  2、开展工业废气治理,扩大禁煤区范围

  (1)控制高污染燃料使用。2014年9月9日,区政府下发《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马尾区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划定我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将“东至罗星街道双峰村,西至魁岐大桥,南至闽江,北至104国道的马尾片内的建成区;东至闽江,西至沈海高速公路,南至亭江南搬,北至长盛路的亭江片内的建成区;东至104国道(长洋路),西至沈海高速公路,南至长柄村南侧村道,北至长安路的长安片内的建成区;以及琅岐片内的建成区”划定为禁燃区,禁燃区面积达22.15平方公里,占建成区面积的85.6%。同时,加强原禁煤区的监管,严禁高污染燃料的使用,执行煤耗月报制度,控制全区煤使用总量。

  (2)开展工业废气整治。完成了鑫杰特(福建)建材有限公司和福建省中联建材微粉有限公司的关停;大昌生物完成锅炉“油改气”管网施工,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高龙实业锅炉“油改气”改造合同在签订中,准备购置设备,着手改造;福建中日达金属有限公司二期油锅炉改造将结合二期土建工程建设同步进行,预计在11月完成;中国国际钢铁制品有限公司除尘项目依托脱硫项目一起实施。脱硫项目按照省环保厅要求于2015年9月前完成,目前已完成方案设计。

  3、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

  (1)实施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区域限行。我区《划定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限行区域的实施方案》经区政府2014年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于2014年9月5日印发,自2014年11月1日起,在君竹路—建星路—星达路等3条道路围成的环形区域以内所有道路(含本道路),禁止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通行,限行时段为24小时。区公安局负责监管和查处各类违规车辆。

  (2)提升燃油品质,推动油品升级。全区所有加油站自2014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四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五)严格执法,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1、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现场监察。全年共出动278人次,共检查治理设施60台次,加强对全区41家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管,重点监察企业污染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台帐记录是否真实,原材料和固废堆存是否符合规定。除做到每季现场监察一次(重金属企业、污水处理厂每月现场监察一次)外,还形成不定期抽检、监督性监测的工作机制,杜绝企业规避环境监管的侥幸心理。

  2、大力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今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开展了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业污染企业环境风险大排查、2014年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重点流域巡查和开展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金属整治检查、液氨企业检查、涉尘企业检查等。集中对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重点行业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化学物质情况、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救援措施及应急救援物资情况、企业周边水和大气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状况进行了细致的摸底,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努力将环境风险降到最低。开展行动以来,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400余人次,对未批先建的企业下达了《停止建设通知书》5份,对环境违法行为轻微的下达《改正通知书》38份,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较为严重的8家企业予以经济处罚,共罚款71660元,对违法企业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3、严格规范排污申报。积极拓展排污费征收费源,加强排污费稽查,促进了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工作进一步规范,认真做好新的排污收费制度和法规的宣传,公开收费程序、收费制度,按收费程序做好排污收费工作,今年1-9月共办理排污申报165家,核发排污许可证68家,征收排污费52.4802万元。

  4、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环境纠纷。24小时开通12345、12369投诉热线。热情接待受理群众信访,积极处理解决每个矛盾。截止目前处理信访量共225件,处理率100%,办结率98%。特别对一些重大、疑难信访件,由领导亲自挂件,深入一线,调查处理,进一步解决信访热点难点、突出问题。对重点信访问题,采取“一厂一策”方式,落实包案领导,指定专人跟踪负责。

  (六)持续提升环保基础能力。

  1、按时完成区域环境质量常规监测任务。2014年共获得4800多个大气主要污染物日均值监测数据,2000多个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为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及环境管理提供有力支撑。及时编制我区环境质量月报表,按时向上级业务管理部门上报辖区环境质量监测数据。

  2、加强全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国、省、市以及区控重点污染尤其是涉重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其中对辖区内3家国控重点污水处理厂;2家省控废气、4家省控废水;20家市控废气、20家市控废水,以及3家重金属污染企业、2家医疗废水单位,严格按规定的频次与项目开展监督性监测以及污染源在线比对监测,为开发区主要污染物减排、闽水整治提供技术支持。

  3、努力提供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在按时完成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受理企事业单位的监测委托,努力为社会提供各类环境监测技术服务。2014年共完成各类委托性监测144家次,出具监测报告370份,完成环境监测服务性收费近31万元。

  4、不断加大监测能力建设。马江、亭江两座空气自动监测站新增的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项目检测设备已经正式投入使用,全区3个空气自动监测站正常稳定运行;琅岐空气自动监测站正在进行前期选址踏勘;新建白眉水库水质自动站站房已经建成,水站自动监测仪器已安装到位,正在开展仪器调试,争取年内正式投入使用。

  (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共十八大会议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环保“六项禁令”和“六不准”规定,开展警钟长鸣的廉政教育,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杜绝“四风”问题的出现。加强环保队伍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开拓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进行创新,抓好党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保问题。通过与区检察院签订《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马尾区环保局关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相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形成联动机制,突出源头管理,预防职务犯罪,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虽然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如我区的工地扬尘污染还比较严重,个别企业的违法现象还时有发生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加倍努力,全力以赴,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用我们尽职尽责的工作,努力营造“清新马尾”的形象。

  二、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环境保护的中心工作,以目标管理为主线,以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为抓手,突出抓好生态创建、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大气污染防治、污染减排、环保审批、重点污染源监管等环保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环保基础能力建设和行风政风、绩效考评等工作,努力构建服务新体系,不断推进整体工作水平,以昂扬的斗志,顽强的作风,奉献的精神,为环保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2015年我区主要环境目标: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9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区域噪声平均值低于60db,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低于70db;工业危险废弃物按规范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75%;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等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按照《马尾区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贯彻实施意见》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制定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区建设规划,持续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二是积极配合福州市做好生态市创建工作。认真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及现场备检点的筹备,对各个迎检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全力做好现场迎检点的准备工作,确保福州生态市迎检工作不在我区丢分。三是强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监督管理,巩固示范成果,做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设施运行的长效管理,充分发挥其成效、示范作用。四是继续开展琅岐岛生态红线划定和生态修复工作。对琅岐岛雁行江进行河道整治与生态修复,对闽江河口湿地进行改造提升,建立生态修复工程效益评估指标体系。五是持续有效运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继续倡导区内企业开展ISO14001体系认证,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对照环境管理方案和环境目标指标,通过区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年度审核。六是巩固提高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

  (二)持续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一是继续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清洁生产审核、优化产业结构、污染防治等平台谋划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琅岐污水处理厂完工并投入运行。完成1-2家工业企业清洁燃料改造工程;3-4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开展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核定工作,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进一步落实好总量减排经济分析制度、污染减排月调度和通报制度、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二是落实“河长制”,继续开展闽江马尾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化饮用水保护工作。切实抓好闽江马尾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加强养殖污染和工业污染治理。继续完善污水管网接驳,将工业集中区污水纳入处理。三是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危险废物、重金属全程监管。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危险化学品等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加大重金属企业检查力度。

  (三)深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认真实施《马尾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二是继续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五个专项”行动,开展扬尘污染整治、焚烧垃圾和大排档、烧烤摊整治、机动车污染综合整治、餐饮业油烟整治与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整治,严厉打击各类污染大气行为,着力降低PM2.5、PM1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等污染因子浓度。

  (四)严格把好项目资源关和环境关。紧紧围绕环保服务发展中心工作,加快项目建设审批。一是优化项目审批服务。坚持依法依规审批,对列为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的建设项目,按照“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专人跟踪、协调解决”的原则,推行预约服务,实行并联审批。加强环保服务窗口建设,规范运行网上审批。二是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坚决不予审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能达标排放、不符合功能区要求的项目;严肃查处未批先建的项目、建设过程中擅自作出重大变更、擅自投产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实施项目环保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评单位的日常考核,建立建设项目动态管理,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环境执法检查,确保新建项目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100%。四是继续完善排污申报制度,提高排污费的收缴力度,依法、足额、全面增收排污费。

  (五)认真做好环境质量监测。一是加强对白眉水库、闽江备用水源等水源地水质监测;完成我区国、省、市控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出重金属企业的监督监测。二是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继续完善应急监测技术储备,完善应急监测数据库,提高区站应急监测能力建设。三是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根据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要求,完成琅岐岛大气自动站建设,完成白眉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六)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监察。一是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以及环境应急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二是加大现场环境执法力度。重点针对水源保护区、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隐患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加大重金属企业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三同时”监察工作,加大违法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力度,对不落实“三同时”制度的建设单位,按照新修订的《环保法》予以查处。三是深入开展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开展重点信访、重复信访案件的回访工作,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四是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在污染减排、总量核查、排污收费和环境执法工作中的应用。

  (七)毫不松懈地抓好廉政建设。一是进行危机教育、廉政教育,完善各项管理、考核机制,不断加强环保干部职工的责任感,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二是以抓好源头治理为重点,着力构建环保特色的惩防体系,不断提高环保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推进关口前移、过程监控,实施廉政风险全过程防控,为全局干部筑起一道反腐拒变的牢固防线。四是自觉加强效能和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提高环保队伍的整体素质,着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环保队伍。五是坚持把环境保护工作融入发展大局之中,积极参与政府综合决策,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之中树立环保部门“利民为民,便捷高效”的机关形象。  

来源: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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