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十二五”规划编制说明
日期:2014-11-19 15:13
政策文件:

“十二五”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区《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的重大历史时期。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对于我区在今后五年更好地把握历史机遇、迎接各方挑战,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科学发展的主题、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主线,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挥产业集聚综合效应,建成闽江口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和对台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加快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向新城区转变,提升城区开发、建设、管理水平,建成省会中心城市最具江滨特色、生态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生态新城。

二、基本原则

围绕转变方式、实现跨越发展主线,按照把马尾建成对外开放综合通道的先行先试区域、闽江口产业对接集中区的重要基地、生态环境优美的宜居创业新型城区等功能定位,“十二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要遵循“七个突出”的原则:突出跨越发展、突出抢抓机遇、突出先行先试、突出民生改善、突出社会和谐、突出创新驱动、突出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我区“十二五”发展目标和指标体系参照福州市的规划,并结合我区实际,重点从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等四个方面进行设置,尽量选择导向明确、可操作性强、易于评估的指标。在制定发展目标中,主要把握四点原则:一是保持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全省领先水平;二是保持“十一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增长的良好势头;三是体现加快海西建设的新要求,力争实现跨越发展;四是体现开发区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带动、示范作用,保持比全市平均水平高1-2个百分点来考虑。

——经济发展指标。由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利用外资、出口总额等8项常用经济指标组成。

——民生改善指标。由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口自然增长率3项指标组成。

——公共服务指标。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3项指标组成。

——环境保护指标。由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率、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减少率、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区污水处理率4项指标组成。

1、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4.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投资额4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8%;外贸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0%,五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达5亿美元。

2、新城建设展现新面貌。全面实施“马尾新城”发展战略,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强化福州新城意识,提升中心城区品味和功能,拓展城区发展空间。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新城区,启动快安城市综合体、马尾核心综合体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推进农村城市化,建设经济发达、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安居乐业的生态型新城区。

3、公共服务迈上新水平。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加强,基本建立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85%、98%、99%。

4、生态环境取得新突破。构建经济增长、人口布局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机制。以“全国绿化模范区”为基础,推进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建城区绿化率和绿化覆盖率“三项指标”的落实,建成宜居园林绿化城区。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污水处理率达98%,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率、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减少率控制在省、市下达的基数内。

5、居民收入生活得到新提升。实现城乡居民收入与GDP总量协调增长,基本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分别达10%和8%,继续保持在全省领先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内,建成“安全系数最高、民众幸福感强”的新城区。

来源: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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