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琅岐经济区税务局(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遗失公告
日期:2024-05-15 16:46
政策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琅岐经济区税务局(食堂)(许可证编号:

  JY33501050041585,法定代表人:陈金灵),由于保管不善,导致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遗失。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告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琅岐经济区税务局

来源:马尾区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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