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0月至2022年7月无牌电动车未处置车辆公告
日期:2022-08-17 10:33
政策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2021101日至2022年731日因交通违法被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共计123辆车辆(具体被扣留车辆详细信息请登录马尾区政府网:http//www.mawei.gov.cn/—点击政务公开—通知公示—公示公告,挂网时间:2022年818日,进行查看)当事人逾期未接受处理,现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到《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的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经公告3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将对被扣留车辆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警官

联系电话:63153856

 

 

马尾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817

来源:马尾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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