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3日我局对3个告知承诺制类别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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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州金雅工艺品有限公司金雅工艺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榕马环评〔2022〕07号 |
2022年5月10日 |
2 |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见大(福州)食品有限公司酶解蚝水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榕马环评〔2022〕08号 |
2022年5月11日 |
3 |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州鑫诚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福州鑫诚顺建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榕马环评〔2022〕09号 |
2022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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