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第1期)
日期:2022-04-18 10:55
政策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区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州宝得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即食海蜇头,生产日期:2022/02/17,规格:500g/袋,商标:振国,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二)2022年4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宝得利食品有限公司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执法检查。经查,企业生产该批次不合格食品300袋,共计150kg,已销售200袋,共计100kg,用于产品出厂检验5袋(2.5kg),企业内部员工食用85袋(42.5kg),库存剩余10袋,共计5kg。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库存10袋(5kg)不合格食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三)我局依法监督该企业立即暂停生产、召回不合格食品。该企业依法主动暂停生产不合格食品,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措施。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8日

来源:马尾区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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