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区委同意,从2021年10月21日开始,区委巡察组对区发改局党组、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为期一个月左右。日前,2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对巡察组工作予以支持。
组别 |
区委巡察一组 |
区委巡察二组 |
被巡察 党组织 |
区发改局党组 (含区“智慧马尾”管理服务中心、 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 |
组长 |
组 长:黄 浩 |
组 长:黄益明 |
举报邮箱 |
mwqxcz1@163.com |
mwqxcz2@163.com |
举报电话 |
18359119620 |
18359119807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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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见 箱 设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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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福州市邮政信箱15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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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受理 范 围 |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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