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2月14日婚姻登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2-08 08:37
政策文件:

  广大市民朋友:

  2月14日,对许多新人来说是个特殊的日子,不少准新人会选择在这一天领证,将会成为婚姻登记的高峰日。为高效、有序地做好当日婚姻登记工作,现将我区2023年2月14日(星期二)婚姻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约及取号方式

  1、2月14日当天结婚登记服务实行“预约制”,有需要2月14日结婚登记的新人请提前2个工作日拨打我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电话预约(联系电话:63190520),提供30个电话预约号,当日号源约满后不再新增。

  2、除预约号外,马尾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2月14日当日还提供30个现场号。

   二、温馨提示

  1、为确保当日婚姻登记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请市民朋友在前往办理结婚登记前事先核对所需材料(详见附件)是否齐全。

  2、2022年8月1日起我市已实施结婚登记“全市通办”。男女双方或有一方为福州户籍,或一方持有福州市有效居住证的福建户籍居民,可在福州任一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不包括福清市各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福州市涉外婚姻登记中心)办理结婚登记。涉及现役军人和涉港澳台、华侨及涉外国人的结婚登记不在此次“全市通办”范围。 2月14日当日可能出现办理结婚登记高峰,市民朋友们也可选择其他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业务。

  3、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

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

2023年2月8日

  附件:

  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双方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备注: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要与现状一致,集体户口应提供本人的户口卡片和户口首页或加盖管理户口单位印章的户口卡片的复印件)

  2、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已离婚的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时,必须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提供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红底双人合影照3张;

  6、非福州户籍的省内居民应当提交福州市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来源:马尾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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