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2022年高考中考期间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6-17 10:02
政策文件: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2022年高考中考期间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发〔2022〕4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高考期间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市监办〔2022〕35号)要求,统筹做好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针对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特点,联合教育部门督促考点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校外供餐单位等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深入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加强监管,落实落细考前隐患排查、考中重点巡查等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巡查功能,有针对地开展网上巡查,“线上线下”双管齐下,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广大考生饮食安全。请各设区市将辖区高考、中考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于7月1日前报送省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联系人:张航,联系电话:0591-86296509。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2022年高考中考期间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pdf

来源:马尾区市监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