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2018年7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分析
日期:2018-08-14 11:23
政策文件:

  一、7月份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7月份,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减少3起。其中: 

  1、工商贸事故。全区未发生工商贸生产安全事故,同比持平。 

  2、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未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2起,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重伤人数同比减少2人。 

  3、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无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同比减少1起,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同比持平。 

  4、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方面无发生事故。 

  1-7月份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1-7月份,全区发生4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21.101万元,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42.86%,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6.67%,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下降15.28%其中: 

  1、工商贸事故。工商贸方面发生1事故,同比持平;造成1人死亡,同比持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8万元,同比下降9.23% 

  2、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3同比持平。事故造成2人重伤,未造成人员死亡,重伤人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人,同比下降100%;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01万元,同比上升37.8% 

  3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同比减少3起,同比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减少10.7万元,同比下降100% 

  4、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方面无发生事故。 

  、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7月份,我区未发生生产按期事故。截止目前,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同比上年下降42.9%66.7%15.28%;重伤人数同比持平;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安全形势整体平稳。当前,正值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多发季节,各有关单位要巩固防抗“玛莉亚”台风的成效,密切关注雨情汛情风情灾情,强化台风高温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强化应急意识,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准备,加强值班备勤,发现险情或出现突发情况,有序有力有效应对处置,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近期,四川、陕西、甘肃等地连日强降雨,一些地方受灾严重,并引发次生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应急管理部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当前安全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各单位要迅速传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以及有关会议精神,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拉网式排查、化解安全风险隐患;要强化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和风险提示,加强应急值守。 

  二是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做好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一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召开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市、区的工作部署,集中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二要按照省、市相关文件以及区安办《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榕马安办〔201849号)要求,由区消防大队牵头,各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增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力度,通过各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三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公共场所触电伤亡事故教训,按照区委会印发的《关于在全区范围立即开展公共场所用电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榕马安委〔20187号)要求,有效落实公共场所用电安全大检查各项工作。四要扎实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通过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规范完善考核发证管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来源:马尾区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