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3-11-28 11:19
政策文件: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地方性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司〔2023〕122号),区司法局牵头对我区涉及民营经济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

  一、基本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区司法局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形成了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共计规范性文件50件。2023年10月12日,马尾区司法局印发了《马尾区开展涉及民营经济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开司〔2023〕23号),向相关部门征集清理意见。

  二、清理主体和处理原则

  遵循“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由相关部门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区司法局对清理意见进行汇总审查。

  三、清理过程

  结合收集到的清理意见,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10月26日,张文副区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审议,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充分研讨、吸纳意见,形成管委会、区政府及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清单,提请区管政常务会审议。

  四、清理结果

  2023年11月3日,经区管政常务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对《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尾区双创示范中心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榕马政办〔2021〕74号)、《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三产服务业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榕马政办规〔2022〕4号)等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因个别奖励措施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有关规定的原因予以废止。

  (联系人:叶顺生   联系电话:62762051)

来源: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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