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尾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起草说明
日期:2021-09-29 15:40
政策文件:

  根据省、市安排部署,马尾区文旅局、区旅发中心研究起草了《马尾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拟对马尾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问题予以规范。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景区和非景区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全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组织领导、整治内容、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内容,全面摸排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和旅行社等存在的安全管理短板和漏洞,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做好常态化安全完善长效机制,我局牵头起草《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2021年8月20日印发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21〕17号),9月10日印发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21〕258号)。

  二、起草过程

  根据8月23日、8月27日全省、全市加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会议精神、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21〕17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21〕25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拟定《马尾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9月14日征求各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意见。经各单位反馈及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于2021年9月15日形成《马尾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马尾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包括总体要求、组织领导、整治内容、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各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乡镇(街道)、村(居)责任,强化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相关安全措施,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通过专项行动,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得到有力整治,安全措施更加健全完善,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全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总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召开,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成员由区文体旅局、应急管理局、政法委、教育局、民宗局、公安局、资规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旅发中心、园林中心、海事、气象等部门组成,确有需要可以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

  (三)整治内容。重点加强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和旅行社安全管理。

  (四)方法步骤。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开展为期三个月专项整治,全面摸排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存在的安全管理短板和漏洞,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做好常态化安全管理工作。

  1、9月30日前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

  2、10月1日至11月10日,加强执法检查和督促指导。

  3、11月11日至30日,建立健全常态化防范机制。

  (五)保障措施

  1、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2、加强安全设施建设。

  3、提升信息化监控水平。

  4、加大网格化管理力度。

  5、强化安全宣传引导培训。

  6、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7、严格检查督导机制。

  四、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不同意见和协调情况

  广泛征求了各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意见,起草过程中无重大分歧或不同意见。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莉桢    联系方式:0591-88027719

来源:马尾区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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