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村居(社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
日期:2018-08-01 16:16
政策文件: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村居(社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为完善我区政务服务体系,打造“最短距离便民服务圈”,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放心的政务服务,进一步规范村居(社区)政务服务综合受理平台。 

  二、办法起草的过程 

  (一)草拟阶段。为了办法的可操作性,简化并规范程序,我委牵头区数字办、各镇街多次召开会议,就目前所存在的问题、建立办法所适用范围以及运作等情况作了讨论研究,并参考福州市做法,结合我区实际进行拟制。 

  (二)征求意见和审核阶段。在形成《马尾区村居(社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后,我委将征求意见稿送至我区多个相关部门,并收集各有关部门的反馈意见,修改定稿后上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把关。 

  (三)公布实施阶段。上报区政府议定,将最终定稿,形成《马尾区村居(社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并由区政府发文贯彻执行。 

  三、主要内容说明  

  结合我区实际,《马尾区村居(社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共分为5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则,第二部分为场所建设,第三部分为人员管理,第四部分为业务办理,第五部分为考核监督。 

来源:马尾区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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