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公共户口如何落户?
日期:2023-09-13 09:39
政策文件:

  1、如果户口是在福州五城区的,在五城区购房,且已入住,可按市内迁移持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住房搬迁,办理手续:凭本人申请报告、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并盖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经济适用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一张盖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商品房预售预告登记专用章的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申请登记表,购房发票、《户口簿》、《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窗口申请,须经派出所警务区民警调查是否已入住。 2、如果未入住,且无其他房产,无直系亲属投靠,提交房屋产权主管部门出具的本人以及直系亲属在我市五城区、县(市)内无其他房产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相片一张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暂时迁入派出所设立的街、乡(镇)集体户。待入住或办理好《房产证》后,再迁入自己房产内。 3、如果户口在福州五城区以外,须待《房产证》办理后,才能按购房条件申请迁入所购房产内,不能落户派出所设立的街、乡(镇)集体户。 

来源:马尾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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