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区委同意,启动十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工作。本轮巡察,区委授权两个巡察组采用一轮多批次的方式对区委办(含档案馆、史志室)、管政办、区审计局、政法委、区委社会工作部等7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90天左右。目前,各巡察组已完成进驻工作。
巡察期间,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巡察监督,各巡察组设置了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并在被巡察单位和巡察组驻地设立信访意见箱。同时,为进一步拓宽群众反映问题渠道,提高巡察成效,本轮巡察启用“码上巡”系统,即每个巡察组设置一个二维码,群众只需用手机扫一扫,就可以把问题和举报内容反馈到巡察组。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受理信访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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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被巡察 单位 |
巡察组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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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巡察一组 |
区审计局 |
组长:苏 杭 兼职副组长:江龙 |
电话:18750728267电子邮箱:mwqxcz1@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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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巡察二组 |
区委社会工作部 |
组长:黄家麟 兼职副组长:江龙 |
电话:18359119807 电子邮箱:mwqxcz2@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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