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社会事务办: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调整提高我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一、发放标准
根据文件精神,生活困难的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137元/人·月提高到145元/人·月,生活困难的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114元/人·月提高到121元/人·月,非生活困难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保持不变,分别为115元/人·月、85元/人·月。
二、计发时间
我区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册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按照提标后的标准发放补贴资金。
三、提标对象
本次护理补贴提标涉及对象如下:罗星街道困难一级18人,困难二级46人;马尾镇困难一级36人,困难二级63人;亭江镇困难一级41人,困难二级61人;琅岐镇困难一级113人,困难二级262人;全区合计困难一级208人,困难二级432人。
请各镇(街)及时核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花名册,准确发放补贴资金。
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
2025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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