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民政局关于2025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1-16 15:59
政策文件:

各镇(街)社会事务办: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调整提高我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一、发放标准

根据文件精神,生活困难的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137元/人·月提高到145元/人·月,生活困难的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114元/人·月提高到121元/人·月,非生活困难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保持不变,分别为115元/人·月、85元/人·月。

二、计发时间

我区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册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按照提标后的标准发放补贴资金。

三、提标对象

本次护理补贴提标涉及对象如下:罗星街道困难一级18人,困难二级46人;马尾镇困难一级36人,困难二级63人;亭江镇困难一级41人,困难二级61人;琅岐镇困难一级113人,困难二级262人;全区合计困难一级208人,困难二级432人。

请各镇(街)及时核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花名册,准确发放补贴资金。

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  

2025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马尾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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