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4月12日)
日期:2024-04-12 15:47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福州运泉安全带生产项目

马尾区亭江镇长祥路71号(租赁福州新德通金属容器有限公司 1#仓库、马口铁车间)

福州运泉织带有限公司

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2万元。年产安全带280万套。

(1)废水:整型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不外排,沉淀的含涂料废水按危险废物处置。废气处理设施的冷凝水回用于整型剂制备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方排污系统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使用天然气加热烘干,整型工序的烘干废气与整型燃烧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印字工序产生的废气一并经除雾器+活性炭吸附(两道)装置处理达标,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音、加强设备维护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印字网版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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