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马尾区2026年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8-04 09:33
政策文件: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鑫之源建招[2026]017-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马尾区2026年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二次)已由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组织开展马尾区2026年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施工治理的函》(榕马资规函[2026]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人民政府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州市马尾区振兴乡村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州市马尾区2026年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二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次排危除险工程包括5个拟治理点,分布于马尾镇快安村、琅岐镇凤窝村、琅岐镇勤耕村 

2.2工程规模:计划总投资128万元 

2.3工程类别:地质和安全类专业工程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福州市马尾区2026年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二次)施工;招标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5本项目工程包最高控制价合计为 918058 元(具体以财政审核为准);k值=8%;工程发包价合计为 844613 元(各子项目发包价明细见第2.6款表格)。投标人投标报价按上述工程发包价合计金额填报,同时在投标函中分别列明各子项目报价及合计总价 

2.6工程包划分及合同签订方式 

1)本工程包分为以下两个子项目,各子项目最高控制价和发包价如下: 

子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地点 

最高控制价 

(元) 

发包价 

(元) 

施工合同签订主体 

子项目一:福州市马尾区2026年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二次)(琅岐镇) 

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人民政府 

琅岐镇凤窝村、勤耕村 

693796 

638292 

中标人与代建人及琅岐镇人民政府签订合同 

子项目二:福州市马尾区2026年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二次)(马尾镇) 

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人民政府 

马尾镇快安村 

224262 

206321 

中标人与代建人及马尾镇人民政府签订合同 

各子项目发包价=各子项目最高控制价×(1-8%)。 

(2)合同签订方式:本项目为一个整体工程包进行统一招标,只确定一名中标人。中标后,中标人须分别与上述两个子项目的建设单位及代建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按上表所列各子项目的发包价分别确定。中标人不得以分别签订合同为由,要求调整合同单价或主张额外费用。 

3)各子项目的最高控制价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文件。 

2.7标段划分(如有):1 

2.8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合格标准 

2.9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为工程地质专业或岩土工程专业或环境地质专业工程师相关专业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技术文件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仅需按要求编制并递交资格文件(内含投标函),无需另行提交商务文件 

 

4.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84日至2026810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仓前街道南台路38号航兴花园1号楼5层(兴业银行楼上))邮箱获取(fjxzyzb@126.com)。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 

获取资格审查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格审查文件获取登记表;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提供资格审查文件。未按规定进行报名及获取资格审查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递交响应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获取资格审查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5.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方式

5.1资格审查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813100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仓前街道南台路38号航兴花园1号楼5层(兴业银行楼上)) 

5.2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若过程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小吴0591-87579923。 

  

6.开标时间、地点 

6.1本招标项目开标时间:20268131000分 

6.2本招标项目开标地点: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仓前街道南台路38号航兴花园1号楼5层(兴业银行楼上))。 

  

7.评标办法 

7.1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简易评标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发包价按最高控制价下浮k值(k=8%)计算,具体金额见本公告第2.5款、第2.6款。 

7.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0名,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名。评标专家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 

7.3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文件进行合格性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①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不符合资质要求的;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资格不满足要求的;③投标函未按格式填写或未承诺按发包价投标的;④存在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的。 

2)确定中标人:本项目参照《马尾区关于规范小规模工程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榕马政办〔2024〕101号)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中标人。 

  

8履约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1)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价的10%,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银行保函等方式提交。 

2)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0% 

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计取。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标公告及中标公告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easy-prt.com/)马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mawei.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马尾区振兴乡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九龙商业中心邮编:350017 

联系人:陈工,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605768,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仓前街道南台路38号航兴花园1号楼5层(兴业银行楼上)邮编:350000 

联系人:吴莹莹(项目负责人)、潘婧,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579923,传真:/ 

 

建设单位: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团结路133号 

电话:0591-83601011 

  

建设单位: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路8号 

电话:0591-63156551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马尾区振兴乡村有限公司党群监察部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九龙商业中心 

联系电话:0591-83903898 

来源:福州市马尾区振兴乡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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