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3-02 11:49
政策文件:

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的要求,福州市马尾区决定开展2025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时间

2026年3月5日起至4月30日

二、书面审查对象

本辖区内各用人单位

三、书面审查方式

书面审查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 

1、线上方式:用人单位通过福建省劳动监察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上传劳动用工相关材料(网址:http://220.160.52.229:8772/glpt/)。(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二)

2、线下方式:填写书面审查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并报送劳动用工材料至福州市马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一楼;联系电话:0591-83682316)

四、书面审查的内容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

5、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6、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五、书面审查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用人单位登记证照或登记证照副本;

2、用人单位内部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

3、用人单位职工花名册及流动情况;

4、用人单位工资发放表册、相关财务报表、考勤表及相关情况;

5、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合帐(各工作岗位提供3份劳动合同复印件);

6、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材料及缴费情况;

7、用人单位工时制度及特殊工时制度审批文件。

六、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书面审查结果作为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重要依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1号),对用人单位评定A、B、C三个等级,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

1、在书面审查中,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评为A级。可适当减少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

2、发现隐瞒虚报少报书面审查材料,经责令后改正的,认定为B级,实施正常的劳动保障监察。

3、对书面审查发现问题拒不整改认定为C级,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查频次,实施提醒约谈。

 

附件:1.书面审查登记表

2.网上审查系统操作手册

                                         

福州市马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日    

来源:马尾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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