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英屿村前屿江边公园有一“三无”船(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等),自2025年10月21日以来,经亭江镇政府、海事、公安、农业农村、交通、海警等部门多方走访排查,至今无相关单位或个人前来认领,鉴于该“三无”船遗落在公园堤坝边,处于无人看管状态,给水上交通和公园带来极大安全隐患,根据海关总署、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海警局联合印发的《“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署缉发【2021】88号)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三无”船舶认定和处置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对该“三无”船向社会进行公告,请该“三无”船权利人及相关利害人于10个工作日以内到亭江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处置手续,公告期满后政府及相关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置。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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