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商务局关于印发“除隐患保平安、迎建党百年”消防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12-01 09:35
政策文件:

  局各检查小组:

  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除隐患保平安、迎建党百年”消防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榕商务流通〔2021〕66号)和区消委办《关于开展“除隐患保平安、迎建党百年”消防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消安委办〔2021〕1号)要求,区商务局研究制定了《马尾区商务局“除隐患保平安、迎建党百年”消防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尾区商务局

  2021年6月23日

  马尾区商务局“除隐患保平安、迎建党百年”

  消防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除隐患保平安、迎建党百年”消防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榕商务流通〔2021〕66号)和区消委办《关于开展“除隐患保平安、迎建党百年”消防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消安委办〔2021〕1号)要求,区商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7月底在全区商务领域部署开展“除隐患保平安、迎建党百年”消防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除隐患保平安、迎建党百年”为主题,突出重点,聚焦商务系统直属企事来单位和商贸行业重点领域,积极配合消防救援、应急管理、城乡建设等部门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全力打造新时代马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城市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组织领导

  区商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叶明辉局长任组长,各检查小组组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商贸管理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情况汇总等工作。各检查小组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督促企事业单位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  

  三、主要任务

  (一)商贸行业领域

  1.严格落实城市综合体和大中型商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积极配合消防救援、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商贸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督促当地永辉、新华都、沃尔玛等连锁企业区域管理机构或部门,对入驻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所属经营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开展排查,列出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责任单位:商贸管理科)

  2.积极配合消防救援、应急管理等部门深化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住宿餐饮(星级饭店除外)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督促经营单位强化防火巡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培训,促进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内生机制。相关企业要对违规采用聚氨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电气线路敷设不达标、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占用或锁闭、自动消防设施失效、违规使用明火照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使用冷焰火表演等隐患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持续净化场所消防安全环境。(责任单位:各检查小组)

  3.严格规范加油站点销售散装汽油的行为,重点核查成品油零售企业的各类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经营票据是否正规,购销数量是否一致,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经营手续是否齐全,进油渠道是否合法。要加大企业内设加油站点联合督查力度,及时将联合督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部门。(责任单位:商贸管理科、执法大队)

  4.积极配合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督促餐饮企业对场所内使用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产品不合格或设施老化脱落、未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的违规行为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各检查小组)

  5.拍卖、报废汽车拆解、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等其它行业领域相关企业要按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求,严格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认真实施“红橙黄蓝”风险分级分类管控。(责任单位: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科室)

  (二)直属企事业单位

  要盯紧直属企事业单位(含对外租赁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排查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擅自加层扩建、楼梯错位;安全出口阻塞,消防设施运行不畅、边施工边使用;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装饰、“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瓶装液化气使用及灶间(厨房)未分隔;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等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执法大队、投资促进中心)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督促企业把消防宣传教育作为班前会、月例会、生产经营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固定议题研究部署,定期开展岗位安全知识普及、培训和应急演练。在商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横幅、标语,在电子显示屏播放消防安全宣传片和警示提示,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组织开展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加强对商务系统直属企事业单位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及救援演练等重点工作的培训教育。(责任单位: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科室)

  四、工作措施

  本次专项行动不分阶段、不分步骤,立即行动,瞄准不再造成人员伤亡的硬目标,严字当头,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把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隐患治理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

  (一)立即自查自纠。各检查小组要督促本小组区域内商贸企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全员化培训,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一次隐患自查自纠,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全面落实整改。督促企业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专项行动的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查出的隐患都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区分轻重缓急,急的要集中力量立行立整,所有隐患抓紧分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组织人员避险,科学整改,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一盯到底,确保落实到位。

  (三)全程督导检查。局办公室要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开展攻坚行动的情况进行全覆盖指导,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落实“闭环”管理。对外租赁场所如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应督促承租方立即整改,无法整改的应当及时中止合同,租赁场所该收回的立即收回,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局各检查小组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文明创建工作检查和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配合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商贸企业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抽查和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检查小组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结合省市“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检查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坚持依法行政和“三个必须”原则,坚决纠正责任悬空,积极配合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督促商贸行业领域的企业并落实专项行动各项要求,确保安全管理责任不缺位。

  (三)强化督查考评。各检查小组要统筹推动专项行动进展,做到督查督办等工作措施贯穿工作全过程。市商务局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作为2021年度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和平安创建的重点内容。

  各检查小组于6月23日和7月19日前分别将阶段工作情况、工作总结汇总至商贸管理科,以便于及时上报市商务局。

  (联系人:陈鑫;联系电话:63150369;电子邮箱:1484416758@qq.com)

来源:马尾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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