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马尾区商务局“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日期:2021-12-01 09:21
政策文件:

  局各检查小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警示函》、《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榕安委〔2021〕8号)、《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商务系统“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榕商务流通〔2021〕54号)要求,区商务局研究制定了《马尾区商务局“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尾区商务局“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警示函》、《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榕安委〔2021〕8号)、《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商务系统“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榕商务流通〔2021〕54号)要求,区商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决定,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自即日起至2021年7月底在全区商务领域部署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为主题,突出重点,聚焦商务系统直属企事来单位和商贸行业重点领域,积极配合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城乡建设等部门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全力打造新时代马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城市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组织领导

  区商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叶明辉局长任组长,各检查小组组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商贸管理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情况汇总等工作。各检查小组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督促企事业单位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

  三、主要任务

  (一)安全生产。配合应急管理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定,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重点从企业工艺系统、安全设施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组织体系、规章制度、教育培训、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应急管理、预案演练、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管理者、每个员工、每个岗位、每个环节。(责任单位:各检查小组)

  (二)消防安全

  1.突出城市综合体、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住宿餐饮场所(星级饭店除外)、加油站(油库)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目标,以及拍卖、报废汽车拆解、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等特殊流通领域,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积极配合消防救援、应急管理部门督促商贸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促进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内生机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列出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限时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各检查小组、商贸管理科)

  2.重点排查整治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含对外租赁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擅自加层扩建、楼梯错位;安全出口阻塞,消防设施运行不畅、边施工边使用;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装饰、“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瓶装液化气使用及灶间(厨房)未分隔;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等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设施器材维护保养、配电房等重点部位安全。(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三)燃气安全。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双随机”检查和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配合建设、应急管理部门发动餐饮企业,重点对场所内使用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产品不合格或设施老化脱落、未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的违规行为等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各检查小组、商贸管理科)

  四、工作措施

  本次专项行动不分阶段、不分步骤,立即行动,瞄准不再造成人员伤亡的硬目标,严字当头,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把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隐患治理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一)立即自查自纠。各检查小组要督促本组所管辖的商贸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全员化培训,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一次隐患自查自纠,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全面落实整改。督促企业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专项行动的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查出的隐患都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区分轻重缓急,急的要集中力量立行立整,所有隐患抓紧分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组织人员避险,科学整改,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一盯到底,确保落实到位。

  (三)全程督导检查。局办公室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局本部场所开展攻坚行动的情况进行全覆盖指导,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落实“闭环”管理。局各检查小组要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双随机”检查和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对商贸企业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抽查和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检查小组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结合省、市、区“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检查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坚持依法行政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原则,坚决纠正责任悬空,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督促商贸行业领域的企业并落实专项行动各项要求,确保安全管理责任不缺位。

  (三)强化督查考评。各检查小组要统筹推动专项行动进展,做到督查督办等工作措施贯穿工作全过程。市商务局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2021年度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和平安创建的重点内容。

  各检查小组于6月24日和7月26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情况及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汇总至商贸管理科,以便报送市商务局。

  (联系人:陈鑫;联系电话:63150369;电子邮箱:1484416758@qq.com)

来源:马尾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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