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马尾区商务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12-01 09:16
政策文件:

  局各科室、执法大队、投资促进中心:

  今年1月份以来,省内其他地市各类火灾事故频发,引起省、市、区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商务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商务便函〔2021〕58号)和区安办《关于印发全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榕马安办〔2021〕4号)要求,区商务局制定了《马尾区商务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区政府统一安排,坚持依法行政,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马尾区商务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工作方案

  2.全市商务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工作四项清单

  附件1

  马尾区商务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领导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批示指示精神,根据市商务局和区消防工作联席办工作部署,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区商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区商务领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坚决整治全区商务系统直属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薄弱区域,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亡人或有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商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积极配合消防救援、应急管理、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依托区商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立由叶明辉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的马尾区商务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商贸管理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情况汇总等工作。局各成员科室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安全工作,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做好各自行业领域整治工作。

  三、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3月底

  四、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城市综合体和大中型商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检查。结合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配合区消防救援和应急管理部门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商贸企业,对标《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自查排查参考重点》(附件2)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列出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限时整改到位,并在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向社会承诺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防范措施。

  (二)强化餐饮企业使用燃气和成品油经营企业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结合“双随机”检查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等工作,配合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督促餐饮企业对场所内使用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产品不合格或设施老化脱落、未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的违规行为,以及使用醇基燃料的行为开展自查自纠。根据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审批许可的书面意见,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条件的企业,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照,对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照的企业,立即依法予以处理,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配合做好重点时段火灾防控工作。根据《福建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57号)规定,积极配合公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加强春节、元宵以及“两会”前后安全防范,对经备案登记的展会安全管理,提示企业落实安全许可审批和主体责任。根据区政府对大型商业促销审批的需要,配合公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城管等部门对商贸行业大型促销活动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巩固提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成效。针对冬春季火灾风险特点,全区商务系统直属企事业单位(含对外租赁场所)应进一步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基础信息台账,梳理消防安全问题清单,并按照《马尾区商务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对权属场所开展清单式治理。突出商场、超市、市场、住宿餐饮(星级饭店除外)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加油站(油库)、二手车交易、报废汽车拆解等特殊流通行业,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加强对商贸行业领域消防管理。

  (五)积极参与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配合消防救援、应急管理等部门,督促商贸行业企业落实“四个能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协助消防救援部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控室操作人员以及员工开展“两节”前消防安全开展培训。全区商务系统直属企事业单位要对所属市场、租赁场所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督促经营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演练。加大“百日攻坚行动”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的强大舆论声势。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重点部位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控室操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各类应急预案演练,建强应急处置力量,筑牢“防大火”的第一道阵地。

  五、阶段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月27日前)。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动员部署,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发动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3月20日)。全区商务系统直属企事业单位认真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对外租赁场所如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应督促承租方立即整改或提请区安委会挂牌督办,无法整改的应当及时中止合同,租赁场所该收回的立即收回,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科室要结合“双随机”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等工作,配合区消防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对商贸行业企业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指导,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抄告区消防大队。

  (三)督查验收阶段(2021年3月21日至3月31日)。各科室、执法大队、投资促进中心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直属企事业单位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科室、执法大队、投资促进中心要高度重视“百日攻坚行动”,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要建立“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切实抓出实效。

  (二)强化协同管理。根据部门安全生产职能配置,坚持依法行政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原则,坚决纠正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管业务不管安全的现象,积极配合消防救援、应急管理、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督促商贸行业领域的企业开展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安全管理责任不缺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统筹推动直属企事业单位“百日攻坚行动”进展,做到排查整改、督查督办等工作措施贯穿工作全过程,督促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根据工作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发生亡人及其他有影响火灾事故开展调查。

  各科室、执法大队、投资促进中心每月19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区域隐患“四项清单”,3月19日前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汇总至商贸管理科,以便报送市商务局(联系人:陈鑫,电话:63150369,电子邮箱:1484416758@qq.com)。

  附件2

  全市商务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四项清单

  

序号

县区

单位

存在的火灾隐患

整改措施

是否整改

销号

计划整改

期限

责任单位

               
               
               
               
               
               
               
               
来源:马尾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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