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马尾区2021年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4-22 17:17
政策文件:
 各镇(街)农业农村办:

  为了进一步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职责,切实加大基层水产品安全监管力度,更好地保障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21年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中马尾区的快检任务要求,我局制定《2021年马尾区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1年马尾区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工作方案》

  福州市马尾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8日   

  附件

  2021年马尾区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快速

  检测工作方案

  一、快检任务

  2021年福州市安排马尾区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快速检测任务60批次。按照禁用药物残留快速检测任务量,选取不少于50%批次样品检测氟喹诺酮类和磺胺类等限用药物。

  二、检测项目

  检测水产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和呋喃它酮代谢物)等3种禁用药物,其中虾、蟹等甲壳类样品可不测呋喃西林代谢物。

  按照禁用药物残留快速检测任务量,选取不少于50%批次样品检测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和磺胺类等限用药物。

  三、抽检对象

  我区已建立本辖区内水产品生产单位数据库,从数据库中抽取受检单位名单。根据我辖区水产养殖生产实际,均衡安排不同品种、不同区域、不同季节的抽检数量,扩大快检工作的覆盖面,提高快检结果的代表性。对存在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节日,适当提高抽检的频次和范围。

  四、进度安排

  根据全年快检任务总数,结合马尾区生产实际,科学安排每个月的快检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工作作为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内容,已纳入福州市政府对我区的食品安全年度考核指标,各镇(街)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落实责任,抓好实施。

  (二)严格要求。快检人员应按照《福建省水产品中禁用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工作规定》开展水产品中禁用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工作,按要求完整填写抽样单,支付样品费用。禁用药物发现疑似阳性样品应及时启动监督抽查程序,限用药物发现疑似阳性样品应督促被抽检单位严格遵守休药期,检测合格后方可起捕上市销售。限用药物初检结果不予计算合格率。

  (三)及时报送。我区快检报送工作将依托“福建省水产品快检在线监测”平台报送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来源:马尾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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