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105315636169U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9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福州市马尾区市场监管监测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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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福州市马尾区市场监管监测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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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承担辖区内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网络、广告等市场监管风险评估、预警研判等监测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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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马尾区罗星西路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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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林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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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2.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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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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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福州市马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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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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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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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4 |
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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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福州市马尾区市场监管监测服务中心 |
从业人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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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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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筑牢重点领域安全防线,当好高品质生活的守护者。一是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指导海峡水产品交易中心“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实现淡水、贝类、冻品、活鲜全覆盖,系统注册数237家,累计录入数据57.33万条,累计检测48400批次,合格率99%以上;我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批发(含批零兼营)企业追溯平台注册率达到100%,录入数据合计达到432万条以上。全区51%餐饮服务单位完成“明厨亮灶”改造工作,全区53家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实现“明厨亮灶”全覆盖;全区1219家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100%;全市首推农村集体聚餐示范点,为红光村等4个农村集体聚餐示范点颁发牌匾,指导食安协管员保障了363场次农村集体聚餐,圆满完成举重世界杯、“数字中国”峰会等13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继续保持“零事故”。指导海峡水产品交易中心、永辉超市、朴朴超市等3家特定食品经营者自建快检实验室并顺利通过市级奖补验收,开展检测近4万批次,合格率100%;实施抽检650批次、合格率99.23%,餐饮具抽检215批次、合格率93.02%,快速检测750批次、合格率100%;扎实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29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户1219户次,销毁冰冻肉品、侵权白酒、过期食品等涉案食品2.95吨。二是强化“三品一械”安全监管。联合福州市食安办、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2019年福州市“食话食说榕城行”食安科普宣传活动;与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联合开展2019年“安全用药月”暨《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宣传推广活动,首次邀请10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等13个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药械单位 200余家(次),完成药品抽检121批次、医疗器械6批次、化妆品8批次、保健食品10批次,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44例、器械不良事件37例、化妆品不良报告18例。三是保质保量开展特种设备监管。严格贯彻“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要求,完成119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检查;深入开展电梯安全、油气输送管道、氨制冷系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等专项治理工作,巩固燃煤锅炉改造工作,推行气瓶数字化管理,实现“5.18”、“6.18”、海青节等重大活动期间零故障。 二、强化广告与网络综合治理,当好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一是建立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重点开展“噱头”招牌广告、医疗乱象虚假宣传、网络经营资质核查、网络订餐经营行为、市场合同等整治工作,办结11起广告、互联网案件,市场合同类案件立案6起。其中福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入选总局2019年第四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二是以实施《电商法》为契机,在主要媒体、新媒体、区内步行街、商业中心等开展网络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发放《网络食品安全宣传手册》2300余份。通过区内各媒体上发布消费警示、在区内主要楼宇外部大屏幕、电视、电梯广告、户外展示牌和群发短信等开展各类网络交易宣传。三是督促平台经营者就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责任进行自查自纠,对网络经营市场主体开展政策宣传、法规解读和监督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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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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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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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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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吴净真 联系电话:13799447795 报送日期:2020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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