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无力赡养可否要求孙辈尽赡养义务
日期:2017-06-12 00:00
政策文件:
  我今年80岁,早于7年前,因年老身体多病,又无固定生活来源,向法院起诉,要求唯一的儿子支付赡养费。法院最终判决儿子每月支付我赡养费200元。如今,7年过去了,物价飞涨,每月200元的赡养费难以维持生活,我于最近再次找到儿子,要求增加赡养费。但此时,儿子也因病没有工作了,无经济来源,依靠唯一的女儿赡养生活。我要求孙女替儿子给付我赡养费,儿子不同意。请问,我可否要求孙女给付赡养费? 读者 李世义
  李世义读者:
  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据此,你可与孙女协商,让其协助你儿子一起对你尽赡养义务;若不成,你可以儿子、孙女为共同被告起诉,要求他们共同承担对你的赡养义务。
  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杨学友
来源:中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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