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88号)等精神,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020年末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团机构按单位及其职工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经福州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审核,2020年度马尾区劳务派遣批次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共有福州开发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符合享受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5日—1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福州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满,区人社局将向上述单位发放稳岗返还。
公示电话:0591-83684594;
来访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来访来信处: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二楼失业保险科。
附件:马尾区2020年度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劳务派遣批次单位名单
福州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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