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发放马尾区2021年上半年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日期:2021-10-12 15:37
政策文件: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人力资源保障的八条措施》(榕人社就〔2019〕113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关于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和<关于对企业就业农民工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榕劳就〔2020〕39号)精神,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补贴。经核实,马尾区福建企明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2家自主创业企业在2021年1-2季度累计招收2人,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保费用,符合发放条件,预计发放社保补贴6228.42元。现将现将拟发放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10月1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此期间内来电、来信、来访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591-83986729。

  附件:2021年上半年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拟发放明细表

  马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2日        

来源:马尾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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