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
日期:2020-01-27 15:09
政策文件:

  

 

  马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第1号通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省、市、区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各级各部门对所有2020年1月10日以来湖北(武汉)来区、返区人员实行摸排、报告及管理制度。上述人员应主动向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酒店申报,并全力配合相关管理。

  二、请居民加强自我防护工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尤其是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外出活动应佩戴口罩,降低呼吸道感染风险。我区将加大采购力度,努力确保口罩的供应。

  三、所有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佩戴口罩,第一时间到我区公布的定点医院(马尾区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一旦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将按有关规定送指定医院(马尾区医院)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采取14天的集中医学观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马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马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第2号通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省、市、区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汽车站、码头、口岸等重要交通枢纽的防疫消毒工作,对进出乘客必须测量体温。

  二、在全区国省干道、高速出入口设立6个交通卫生防疫检查站,对过往车辆及人员实施疫情排查防控,对司乘人员测量体温。

  三、乘坐地铁、公交、轮渡、出租车(含网约车)的乘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不戴口罩者不得乘坐。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马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马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第3号通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省、市、区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在全区范围内禁止贩运、交易、食用野生动物,暂停各类活禽交易。各类活禽恢复交易时间另行通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马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马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第4号通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省、市、区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所有文化演出、娱乐演艺场所,电影院、剧场、音乐厅,网吧、KTV、茶艺居、麻将馆、棋牌室、电子游艺厅等服务场所、经营单位暂停对外营业。

  二、全区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业余训练活动、各类民间活动一律停止举办;全区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篮球馆、网球馆、羽毛球馆等室内体育经营场所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暂停对外开放。

  三、全区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暂停对外营业。

  四、全区所有公园、景区暂停对外开放。

  五、全区各商场、超市等场所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开展消毒、清洁与防疫工作。进入各商超的员工、顾客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述暂停营业和暂停开放的场所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马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马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第5号通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省、市、区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各企业、工地推迟复产、复工。复产、复工时间另行通知。

  二、全区各企业经营者(包括个体经营户)和项目工地管理方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湖北籍特别是武汉籍的人员要加强思想劝导,未得到通知不得返回本区。已返回(包括随行人员)的要主动登记,并按当地卫健部门人员要求实行医学观察。对不听劝告私下返回的人员,一经发现,实施集中医学观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马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来源: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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