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罗星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0-01-28 11:06
政策文件:

 各村、社区,各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我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等,现将修订后的《罗星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组织实施。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罗星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25日

  罗星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对社会产生的危害和影响,指导和规范我街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分工合作、依靠科学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特制订本预案。

  二、预案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提高全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开展有效监测,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危害程度和所需动用的资源,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分级启动应急预案。罗星街道领导小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村居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处理要措施果断。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重视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处理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先进、完备的科学技术保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的有效机制,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全社会的应急能力。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三、应急指挥机构

  街道卫计办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街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办事处提出成立罗星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建议,办事处根据卫计办的建议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成立罗星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1、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

  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相关科室及各村、社区负责人为组成人员。

  2、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

  贯彻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部属和决定,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各村、社区按应急预案开展工作,组织检查应急工作的落实情况,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3、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主要职责

  综合协调组:协调街道指挥部与区委区政府及各村、社区的各项工作。

  数据采集组:督促各村、社区每日按时上报摸排情况数据,对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人员名单及时下发分派任务,及时汇总上报区指挥部。

  宣传信息组:组织发布街道工作动态信息、总结。协助区委宣传部跟踪舆情,积极主动正确引导舆论,加强健康教育防病知识宣传。

  后勤保障组: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指挥部工作人员相关后勤工作。

  应急处置组:做好疑似或确诊病例存在突发情况的处置,配合联系区医疗中心做好人员隔离等工作。

  各村、社区:做好本辖区群防群治,维护安定稳定工作。深入发动群众,全力协助卫计办协调有关单位、医疗机构,做好摸排、随访、健康教育、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协助落实人员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四、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全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能是:协调全街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培训专业人员,指导各村、社区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应对其他经常性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街道和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及其隐患,也有权举报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1、报告时限和程序

  各村、社区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30分钟内尽快向街道卫计办报告。 

    街道卫计办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后30分钟内尽快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2、报告内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3、首次报告:对于未经调查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紧急情况下,首次报告可先对其基本事实(即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情况、结果)做客观、简明的报告,然后再及时、准确、深入续报详细的情况。经调查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4、进程报告:应根据事件类型、性质、发生、发展情况,采取每小时、每天、每周或不定时报告事件进程。

  5、结案报告:事件基本终止,街道卫计办应作出结案报告,逐级上报。主要内容: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人员伤亡情况,事件原因、性质,采取的措施,主要经验教训等。   

来源:马尾区罗星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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