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住建局关于落实解决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突出问题的方案
日期:2019-09-02 16:04
政策文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通知》(闽扶组〔20195号)、《福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州市开展落实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扶组[2019]7号)、《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解决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突出问题的通知》(榕建村〔201999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我区开展落实解决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全面摸清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突出问题,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工作统筹,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区所有农户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全面摸清突出问题,找准薄弱环节,拿出过硬措施,分门别类推动问题整改,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二、工作原则

1、镇街主体责任。各镇街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进村入户,全面核查。

2、部门联动认定。严格执行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由区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区民政局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残联、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的原则。未列入以上范围的其他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定贫困线1.5倍的农户)由镇政府重点审核其他贫困户是否有“家庭成员有稳定财政供养人员、有商品房、有经营实体、有小轿车或大型农机具、有大额银行存款”等情况,多措并举,完善规范贫困群体身份认定程序。

3、严管质量安全。全面执行“五个基本”要求,即有基本的建设规划管控要求、基本的房屋结构设计、基本合格的建筑工匠、基本的技术指导和管理队伍、基本的竣工检查验收。切实加强质量监督,乡镇村建站人员要在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阶段进行现场指导,区住建局应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加强建筑工匠培训,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严格实行危房改造后鉴定制度,聘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鉴定报告,确保所有危改项目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的最低要求。

三、工作重点

按照《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核查报送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的通知》(榕建村[2019]28号)要求,区镇两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进一步核实,并建立农村贫困群体住房安全档案台账。在此基础上,区住建局要将工作重点放在查缺补漏上,组织第三方机构或鉴定小组对新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农房鉴定,对未进行房屋排查鉴定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全覆盖入户排查鉴定建立存量危房改造台账,确保无遗漏、无死角。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以及农村危房户、重病户、残疾人户、无劳力户、受灾户等农村困难边缘群众和其他一般农户实行全覆盖进村入户核查,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人。

四、排查对象(全区所有农户)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定贫困线1.5倍的农户)。

(二)农村危房户、重病户、残疾人户、无劳力户、受灾户等农村困难边缘群众。

(三)其他一般农户。

五、排查内容及工作安排

排查内容严格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发[2019]15号)要求,贫困人口退出标准之一是“住房安全有保障”。重点排查新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是否进行危房鉴定,是否对区级扶贫等部门共享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信息及时组织开展危房排查鉴定,是否存在贫困户仍住危房,改造后的农房质量安全是否到位,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数据报送是否及时、准确等问题。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8月中旬-8月下旬)。

区住建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自查与市级蹲点阶段(8月下旬-9月中旬)。

1、统筹力量减轻负担。为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住房安全有保障”排查人员主要以区、乡镇干部和各方帮扶力量为主,结合扶贫成效考核、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结合驻村帮扶、挂钩帮扶责任人入户走访、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自建房安全排查等日常工作有序开展,避免重复进村入户,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2、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并形成台账清单。认真对照“住房安全有保障”脱贫标准,一村一村地查,一户一户地过、一项一项地问,做到全覆盖,不漏一户一人,不虚报瞒报。对于贫困户房屋危险性鉴定为AB级的,应汇总台账清单并附上佐证材料;对于贫困户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D级,应列入改造,改造后要进行安全性评定为AB级,应汇总台账清单并附上佐证材料。区住建局要按照“一村一汇总、一乡(镇)一台帐”进行汇总建立台账,归类存档,做到底数清,任务实。

3、汇总问题制定措施。根据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牵头部门、参与部门责任。对照“住房安全有保障”标准,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可以当场解决的,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要“应改尽改,一户不漏”,全部纳入2019年农村贫困群体危房改造计划,并由区财政兜底解决。对农村危房户、重病户、残疾人户、无劳力户、受灾户等农村困难边缘群众,可纳入农村困难边缘群众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和现有政策,给予相应的帮助和关怀。

4、形成报告逐级上报。各镇街汇总排查情况,形成排查报告,经各镇街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区住建局,抄送区扶贫办。918日前,区住建局形成排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市建设局,作为市级抽查依据。

第三阶段:整改与市级抽查阶段(9月下旬-10月底)。

制定问题清单台账,实行整改销号管理。对贫困户住房鉴定为CD级的或危房改造质量安全不到位的,及时提请区政府筹措安排资金,通过危房改造、造福工程或其他有效措施,解决住房安全保障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资金录入、档案信息等问题,要即查即改,逐条销号。于1018日前将排查解决突出问题落实情况、贫困户信息台账(含附件34)报送市建设局。

六、相关要求

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统筹调度住建、扶贫、民政、残联、财政等部门,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好本轮排查解决“住房安全保障”突出问题的工作。区住建局要牵头制定马尾区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指导镇(街)村开展排查工作,同时落实行业监管职责,把好危房改造项目的质量关和安全关,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住房安全台账,确保1020号前全面完成任务。(联系人:江默颖,联系电话:83981612,邮箱 1159537034@qq.com

附件:1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汇总表

          2、“住房安全有保障”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表

福州市马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92 

来源:马尾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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