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榕马征启公告〔2021〕05号
为实施福州市马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马尾段)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11.7037公顷(约175.56亩)。
2.征地范围:东至 :闽江、
西至 :新104国道亭江互通 、
南至 :西边村土地、
北至 :西边村土地。
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亭江镇西边村。
4.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交通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1年 8月 2 日至2021年8月11日由由亭江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现状调查、社稳评估、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特此公告。
附: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马尾段)土地报批位置示意图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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