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还网上无证售退烧药!宁波一公司被罚155万元
日期:2021-01-28 14:33
政策文件:

  中国宁波网记者王岚通讯员邹家祥

  在“新冠”肆虐、所有药店停售退热和止咳类药品时,余姚一企业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公然网上销售退热药,经过余姚市市场监管局艰难细致、抽丝剥茧地连续数月调查,在公安部门的大力协助下,终于查清全部违法事实,依法对宁波某实业有限公司在网络平台上无证销售药品和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关闭药品经营业务,合并处罚款155万元。

  据悉,这是新版《药品管理法》实施以来宁波市查处的首起网上无证销售药品案件。依据《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当事人被处罚款150万元。同时,按《食品安全法》处以罚款5万元。

来源:马尾区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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