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网售处方药规范化发展“路在何方”
日期:2019-12-23 09:17
政策文件:

  12月1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正式实施,新法案未直接禁止网售处方药,业界认为此举是为网售处方药“松绑”。不过近日有业内人士指出,网售处方药的逐步放开是大势所趋,在处方药销售过程中,应当遵守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解决处方来源真实性问题。

  网络销售处方药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业内专家学者普遍认为,互联网销售处方药已成为解决公众就医用药问题的重要途径和办法。万亿市场规模面前,布局早已开始。2014年年底,京东商城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A类证书,这也就意味着,医药电商一号店、阿里健康及京东商城三大平台均已获得网络售药“入场券”。2017年5月,百洋医药集团旗下百洋智能科技搭建了易复诊处方信息共享平台,简单来说,医生通过院内HIS系统为患者开出“外延处方”,经过医院合理用药监测及数据脱敏后,平台方获取处方信息。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并在零售药店打印处方及凭方购药。该模式还相继在辽宁、陕西、河南、山东、广西、广东等地上线。

  然而,当前处方药销售环节存在“补方购药”、“无方购药”等很多违规行为。早在今年6月份有媒体对多家网上药店和提供药品交易服务的第三方平台进行调查发现,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消费者用宠物狗照片当处方单,并下单成功拿到处方药。时隔5个月,该媒体再次对25家医药电商进行实测,结果发现仍有19家在无合规处方的情况下售卖处方药,宠物狗照片充当处方线上买药依然可行,这一系列违规操作销售处方药的行为给患者的用药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在线下药店,未凭方销售处方药的现象也普遍存在。相关媒体调查显示:在患者没有提供处方的情况下,连锁药店店员依然将处方药销售给了患者。部分药店甚至直接替患者操作手机申请处方,对患者症状、过敏反应等情况均未问及,便替患者做出了选择,从而拿到一张并不合规的电子处方用于购买处方药。这看似是“凭方售药”,实则是打了法律的“擦边球”。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

  为此,业内人士建议,网售处方药在合规升级的过程中应将保障百姓规避风险、合理使用药品作为重中之重。在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秘书长、易复诊总经理马光磊看来,处方流转,实质上就是从处方源头到处方需求方之间要有一个安全便捷的对接平台。“无论是线下药店,还是线上药店,都应做到 ‘凭方销售’,保证处方真实性,做到线上线下一致性,这是销售处方药的基本逻辑。鉴于网络销售的特殊性,药品销售网络必须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处方药的网售监管格外重要。”专家建议,电子处方的身份识别标准越严越好,以较严格的标准倒逼市场和行业改变,同时,放开处方药网络销售应该有步骤,比如,条件好、经济发达的地区可以先放开网售慢病处方药。 “即便放开,处方药网售也仍需要专业药师、医师进行指导。市场固然摆在面前,但没有安全保障的网售处方药平台很难走远。”马光磊认为,规范是处方药网售的关键问题,“我一直坚持的一个观点,即网售处方药的规范不要特殊化。网售处方药只是提供了一个处方销售的新终端,因此在处方药销售过程中,应当遵守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也就是凭方售药,解决处方来源真实性问题。”

来源:马尾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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