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药小知识宣传
日期:2019-11-22 16:22
政策文件:

  妊娠期的你是否因为腹中宝宝而没有出去游玩,是否还再为腹中宝宝而发愁。

  妊娠期是女性的一个特殊生理时期,是一个孕育生命的时期,是人类生命的延续。

  她不仅仅是一个家庭对新生命的期待,更关系着整个社会乃至全球的发展。

  妊娠期会引起一系列生理功能的改变,由于各系统均有明显的适应性改变以及胎儿胎盘的参与,从而引起妊娠期女性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改变,因此在用药方面也与常人不同。

  随着优生优育的理念的普及,同时伴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妊娠期妇女对安全合理用药问题越来越重视。

  我们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孕妇咨询药物对妊娠期的影响,是否可以服用。一粒小小的药,关系着两个生命健康。

  妊娠期用药

  半数育龄妇女在妊娠期间服用过药物,如果将维生素和其他营养滋补物也计算在内,几乎所有妊娠期妇女都服用过药物[1]。

  因此,妊娠期妇女用药安全问题也就显得更加突出。妊娠期妇女要想安全用药。

  首先要了解“FDA五个等级[2]”和“五个原则”,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丰富自身安全用药知识才是保护自己和孩子健康的开始。

  FDA五个等级

  A级:经临床对照研究,未见药物在妊娠早期与晚期对胎儿有危害作用。如各种水溶性维生素、正常剂量的脂溶性维生素A、D,枸橼酸钾、氯化钾等。

  B级:经动物实验研究,未见对胎儿有危害,无临床对照实验,或动物研究实验中表现有副作用,但是,这些副作用并未在临床研究中得到证实。如青霉素、阿莫西林、阿昔洛韦、氨苄西林/舒巴坦、苄星青霉素、哌拉西林舒巴坦、多粘菌素B、头孢呋辛、头孢克洛、头孢拉定、头胞哌酮/舒巴坦、头孢曲松钠、红霉素、克林霉素、美洛西林、美罗培南等;阿卡波糖、二甲双胍、门冬胰岛素、对乙酰氨基酚、法莫替丁、雷尼替丁、泮托拉唑。

  C级:动物实验表明,对胎儿有不良影响且没有临床对照实验,或没有进行动物或临床研究。如阿米卡星、氯霉素、咪康唑、去甲/万古霉素、氧氟沙星、环丙沙星、莫西沙星、利奈唑胺等;更昔洛韦、奥司他韦等抗病毒药;格列吡嗪、罗格列酮、吡格列酮、瑞格列奈等降糖药;奥美拉唑、多潘立酮等消化系统用药;氨氯地平、比索洛尔、美托洛尔等降压药。

  D级:临床对照或研究实验有足够证据证明对胎儿有危害,但治疗获益可能超过潜在危害。如伏立康唑、妥布霉素、链霉素、甲巯咪唑、缬沙坦氨氯地平片、卡马西平,妊娠中晚期使用降压药卡托普利、依那普利、比索洛尔、美托洛尔。

  X级:禁用于妊娠或将妊娠的妇女。各种实验证实会导致胎儿异常。他汀类降脂药;抗病毒药利巴韦林;激素类米非司酮、炔诺酮、缩宫素、非那雄胺、戈舍瑞林;以及沙利度胺、华法林钠、甲氨蝶呤、米索前列醇、前列腺素E1、碘甘油。

  五个原则

  1.妊娠期妇女必须在有明确的指征和适应证的情况下用药。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已证明对胚胎与胎儿无害的药物。孕妇不能自行使用药品,也不可以随意停止使用正在服用的药品,包括中药和中成药。而有些孕妇觉得药物对孩子都不好,所以不管大病还是小病,什么药都不肯用,这样也是不对的。

  2.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应尽量不用或少用,尤其是妊娠早期。对于孕妇来讲,能不用药的疾病尽量不用,像一些小感冒,人本身的免疫系统可以抵抗,吃药只是缓解症状,这种情况下孕妇就不该用药,否则会增加不良反应的风险,得不偿失。

  3.用药必须注意孕期,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妊娠期分为早期和中晚期,每个时期胎儿发育的情况不同,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也就不同。妊娠12周左右是

  4.药物的致畸期。在妊娠12周之前,以不用C、D、X级药物为好。用药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严格控制好剂量和服用时间,随时就医调整,保护好母体和胎儿的健康。

  5.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已肯定的致畸药物禁止使用。如病情危重,则慎重权衡利弊。50多年前的反应停事件给当时的新生儿家庭和社会带来巨大的打击,妊娠期用药成为世界关注的话题。当年的事件让我们看到致畸药物的可怕,因此FDA的X级药物,是绝对禁止孕妇使用的。如果必须用药,FDA的A级到D级,从对胎儿危害最小的药物开始选择。

  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禁止用试验性药物。妊娠期妇女用药还是本着能不用尽量不用,能少用就尽量少用的原则,安全有效最重要,孕妇和胎儿的健康才是重中之重!

来源:马尾区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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