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6年福州市马尾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榕马建综〔2016〕35号)、《关于调整2016年福州市马尾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公告》(榕马建综〔2016〕65号)、《关于2020年福州市马尾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榕马建综〔2020〕47号)的规定,现将经有关街镇受理、初审、公示,区住建局、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认定,2021年第2批公租房点题整治拟登记保障资格90户、2022年第3批拟取消保障资格14户的申请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8月29日起共计7天。对申请人的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区住建局、区民政局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注销保障资格。
附件:1、 马尾区2021年公租房点题整治第2批拟登记保障资格家庭成员名单公示
2、马尾区2022年第3批公租房取拟消保障资格名单公示
福州市马尾区国有房产中心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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