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人力资源保障的八条措施》(榕人社就〔2019〕113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关于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和<关于对企业就业农民工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榕劳就〔2020〕39号)精神,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补贴。经核实,马尾区福州开发区钜联鞋业有限公司、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在2019年1-4季度累计招用各类就业困难人员276人,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保费用,符合发放条件,预计发放社保补贴101.85万元。现将现将拟发放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12月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此期间内来电、来信、来访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591-83986729。
附件: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
马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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