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保障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通知
日期:2019-11-13 09:37
政策文件:

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市儿童福利院、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现将《福建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切实保障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通知》(闽民童明电〔2019〕29号)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好保障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孤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是最弱势、最需要关爱保护的特殊群体。儿童福利工作具有社会关注度高、问题容忍度低的特点,一旦发生风险或出现纰漏,不仅严重损害儿童的合法权益,而且容易演变成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防范化解儿童福利领域重大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要加强组织领导,克服儿童福利工作散布于各科室(中心)协同效率不足的弱点,明确领导负责,加强队伍建设形成合力,杜绝工作人员职责不清推诿扯皮问题发生。

  二、明确重点,推进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根据民政部和省厅部署要求,确定了七个方面的重点。一是对收留抚养孤弃儿童的民间机构要全部排查处置,不得遗漏一个;二是对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要加强安全管理,不得选择性执行相关规定;三是对在机构外养育的由民政部门监护的儿童要密切跟踪,不得“一送了之”;四是对社会散居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要全面纳入关爱保护,不得出现应报告而未报告情况;五是对适合养育的儿童要依法尽快送养,不得隐瞒漏报拟送养儿童信息;六是对各类资金要依法发放和使用,不得用于不符合规定用途的其他领域;七是对儿童档案要坚持一人一档,及时更新相关数据。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这七项重点要求,立即组织力量,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要主动协调教育、公安、财政和残联等部门及群团组织,重点排查整治涉及儿童安全和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巡查监管,把儿童福利工作落在平时。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福建省民政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法律规章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爱关注儿童的浓厚氛围。要加大儿童福利服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要加强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且解决问题。要指导督促好收留抚养孤弃儿童的民间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和未保中心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好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的各项政策。

  四、统筹推进全面发展。各地要把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与市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的通知》中关于儿童福利的四项重点工作落实结合起来,与《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儿童关爱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的六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关爱“十、百、千”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起来,推进儿童福利工作全面发展更上台阶。

  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做好防范化解儿童福利领域重大风险,保障好孤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合法权益,并于2019年10月28日前,将本地区重大风险整改情况报告(含尚未整改到位的风险台账、整改时间表)以及《民间机构(含宗教机构)孤弃儿童养育情况汇总表》报送市局。市局将对各地落实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联系电话:83262075;传真:83250626;邮箱:T83262075@163.com。

  

                                                  福州市民政局

                                                2019年10月14日

来源:福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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