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强国有我”系列资助育人宣传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2-04-18 15:39
政策文件: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校,省属中职、中小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构建学生资助新发展格局,提升资助育人实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以“强国有我”为主题的系列资助育人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先进典型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强国有我青年说”活动,包括“‘强国有我·不负青春’青春励志宣讲活动”和“‘强国有我·青春荣光’第三届国家奖学金颁奖大会”,弘扬优秀学生典型事迹,激励广大青年学子肩负时代使命、坚定前进信心,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二)资助诚信教育活动。继续开展“金融知识校园行”活动,开办金融知识和诚信教育讲座;开展“福建省第四届大学生资助政策暨金融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学习金融知识和诚信知识,引导学生珍惜个人信用,增强诚信意识,远离不良网贷,合理使用资助金。 

(三)少儿绘画比赛活动。开展“强国有我·少年逐梦”少儿绘画比赛活动,通过“我的强国梦”、“一起向未来”等主题进行创作,旨在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远大理想、锤炼品德修为,用绘画记录温暖且难忘的瞬间,表达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携手共创未来的信念。 

(四)资助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开展资助育人“三行”教育主题活动和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活动,将感恩和诚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实际行动展现资助志愿者们回报社会、回报国家的信心和决心;持续开展“向阳花开”助学帮扶行动,用爱心点燃希望,为梦想插上资助的翅膀。 

(五)综合素质提升活动。依托“兴才励志成长基地”,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勤工助学实践活动和困难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帮助困难学生更好落实就业岗位,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按照活动安排,早谋划、抓创新、重实效,将“能力提升”和“育德、育心、育能”相结合,创新活动形式,将资助育人活动贯穿资助全过程和各环节,达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资助育人实效,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二)各地各校要按照方案做好活动组织工作,具体活动方案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三)各地各校在精准资助、资助育人等方面典型经验,以及资助宣传活动开展相关情况,可通过福建学生资助全媒体宣传平台(“资助云”微信小程序)及时上报,优秀稿件将选登“福建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福建助学专刊》。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来源:马尾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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