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秋季学期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备案审核结果的通告
日期:2021-09-02 15:12
政策文件: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马尾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团队对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培训项目和内容进行了备案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通告(见附件)。欢迎广大家长及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电话:0591-63190293。

  附件:马尾区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备案审核结果

  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

  2021年9月1日

来源:马尾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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