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汽车塑胶零部件加工生产项目 |
马尾区兴业西路12号联东U谷·福州物联网产业园7A号楼2F |
福州聚锦精工有限公司 |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建设汽车塑胶零部件生产线,年产汽车塑胶零部件250吨。 |
(1)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器处理后,与经集气收集的注塑成型废气一并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空压机设置单独隔间,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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