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福州紫江瓶坯生产项目 |
马尾快安延伸区11号地 |
福州紫江包装有限公司 |
郴州中乐乐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新建1条瓶胚生产线,年生产PET瓶胚1.5亿只。 |
(1)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注塑废气、结晶废气分别收集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空压机设置单独隔间,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注塑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原辅材料包装袋等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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