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7月11日)
日期:2024-07-11 10:11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福州紫江瓶坯生产项目

马尾快安延伸区11号地

福州紫江包装有限公司

郴州中乐乐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新建1条瓶胚生产线,年生产PET瓶胚1.5亿只。

(1)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注塑废气、结晶废气分别收集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空压机设置单独隔间,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注塑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原辅材料包装袋等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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