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5月5日)
日期:2023-05-05 16:24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10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新院项目

马尾区马尾镇下德村,福马路东侧、机场高速西侧、下德郡以南规划选址范围内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

福建新纪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67955.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1万元,新建发热门诊楼、感染楼、门诊楼、病房楼、行政楼、养老中心、科研楼、专家楼、疾控中心、污水站、液氧站等配套设施用房,项目建成后总床位数1000 张。

(1)废水:实行雨污分流。医疗污水、生活污水、实验废水等分别经消毒、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入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采取“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5米排气筒排放,检验科实验室废气采取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楼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楼顶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经处理后由排烟竖井排放,疾控中心实验废气分别处理后分别由25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优化医院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检查,对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检验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制订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设污水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为300m3

(6)公众参与: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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